索引号: 234/2020-01006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9-08 发布日期: 2020-09-1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234/2020-01006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9-08
发布日期: 2020-09-1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09-17 15:36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住建安〔2020〕324号

各县(市)区住建(建工、建交、规建)局,市安监站: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通安委办〔2020〕165号)要求,结合建筑施工实际,特制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8日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有限空间作业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20年8月28日8时,南通煜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海安市海安街道雨水管道抢修施工时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等重点场所安全监管工作,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从即日起,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建筑施工现场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二、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即日起至9月15日)。各地召开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6日至10月底)。各个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有限空间一一建档,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检查督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底)。各地组织专项检查,对未按规定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制定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和未制定作业方案或未经审批擅自作业以及未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严处重罚。

(四)制定长效管理措施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各地要根据建筑施工实际,制定长效管理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分管副局长周为民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同时与当前正在进行的专项整治同步部署、同步开展。

(二)切实摸清底数。各地要以“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细而又细”的工作作风,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有限空间数量、位置等,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条件确认,加强其风险评估,制定管控措施,建立管理台账。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将事故情况迅速通报到每一个在建工程,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努力提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附件:关于加强全市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关于加强全市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