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9-30 14:55 累计次数: 字体:[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安全鉴定、地震监测方面的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

(二)负责市区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鉴定。

(三)负责全市社会化既有房屋鉴定检测业务指导工作。

(四)提供市区房屋解危及加固技术的公益性咨询服务。

(五)为市区公共安全、行政执法涉及既有房屋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六)负责市地震监测台网硬件、软件与支撑平台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负责全市台网(站)、流动观测资料分析处理、上报、归档、入库工作,落实震情会商制度,组织编制地震趋势研究报告。

(七)协助做好震情短临跟踪工作;协助地震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八)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鉴定科、指导科和测震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0年单位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南通市数字测震台网分中心)。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职能工作目标全面达成

1、履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职能,依据申请开展日常鉴定业务;注重社会效益,开展轨道工程对周边房屋影响鉴定;为城管行政执法及其他相关部门行政监管提供鉴定技术支撑。

截止目前,累计完成各类鉴定(评定、认定)项目119项(件)。完成常规依申请房屋安全鉴定项目29个,服务社会民生的职能充分体现。完成轨交1号线环中区间工程施工对周边房屋影响鉴定的事前保全检测、事中跟踪及轨交2号线易家桥站点施工对周边房屋影响鉴定的事前保全前期准备工作,完成破旧片区城市更新改造涉鉴项目6项(鉴定报告认定),服务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的能力得以显现。完成消防审查前置房屋安全技术评定项目8项,服务城市安全运营的功能逐步完备。受理住宅装修拆改承重结构商请技术认定事项427件(其中:完成并出具《鉴定认定报告》74件,拆改后恢复墙体但不具备技术认定前置条件的116份,未完成查勘即已来函显示恢复的81份,不予配合及其他情况的156份),服务城管行政执法理性推进。

2、规范鉴定工作流程,防范法律风险,确保鉴定书合格率100%。

中心通过完善工作流程及规范作业行为,实施鉴定作业全过程留痕,实现重要过程及重点环节全过程管控。同时,建立集体会商、专家磋商、领导商定“三商”决策机制,减轻一线压力、提高决策准度,减少廉政风险,提升鉴定水平。全年鉴定准确率100%,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3、开展鉴定检测市场调研,提交调研报告,起草相关鉴定检测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政策文件。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已提交市场调研报告,完成《南通市城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暂行)》、《南通市社会化既有房屋鉴定检测机构名录管理办法(暂行)》的草拟工作,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筹备。目标任务虽已完成,因无上位法及政策出台风险担忧,后续工作暂告段落。

4、履行地震台网监测职能,做好地震趋势分析和震情研究工作。

完成地震台网搬迁及调试,实现台网及时正常运转;按时开展市级月、季、年中会商,做好震情分析研判工作;建立应急值守机制,确保震情畅通;建立健全辖区测震设备设施及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体系,保证设备正常运营,提高数据传导质量。台网运行平稳有序,监测职能全面履行。

另外,本年度预算执行中,我中心紧紧围绕全年下达预算,详尽制定预算执行计划,结合财政局、财务处相关要求,合理合规按时有序推进。预计年末将圆满达成财政预算执行目标。

还需说明的是,根据市局年度重点任务分解,依据工作需要及自身职能,我中心在自身党建、切实强化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着力化解住建领域住访矛盾等方面工作也取得成效。

(二)党建工作质效有所提升

中心虽无独立党组织,仍努力做好“规定动作”,研创“自选动作”。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把本单位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

1、贴紧工作,融合党建。

一是通过严格工作标准、规范作业行为、明确作业责任、落实“三商”机制、健全管控体系,有效规避廉政风险。二是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叫响“我是党员我先上”和“向我看齐”的口号,将“党员示范岗”延伸至项目,引领中心执行力提升。融合党建工作在钟联财富项目上得以充分发挥。

2、丰富内容,充实内涵。

一是充分利用支部活动平台或联合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实地看”、廉政实境教育、“道德讲堂”及“算好廉政账”等活动。二是根据“学习‘三大法宝’,回应‘发展四问’”活动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创新性地提出“房鉴发展六问”(面对全系统争先恐后的竞争态势、面对中心发展拐点、面对新“三定”明确的全新职能、面对全新的业务领域、面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的重点难点工作、面对从严治党的全新要求,准备好了吗?)。并围绕“六问”,组织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开展主题大讨论,切实提升了中心全员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3、注重实效,把握形态。

一是对内统一思想,确保目标同向。鉴定方式的转变和中心职能转轨,要求全员不断完成角色转变,围绕大局,确保思想统一,目标同向。多措并举,中心政治生态不断净化,工作环境日趋和谐。二是对外两手并举,确保舆情可控。注重业务开展与舆情管控“两手抓两手硬”,深挖业务背后的深层次社会问题,周密作业计划,保证工作顺利推进、社会舆情可控,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三)工作亮点及存在问题

工作亮点——

1、探索创新,延伸鉴定业务领域。一是探索轨道施工影响鉴定模式。今年,结合对环中区间轨交施工对周边房屋影响鉴定检测工作开展,探索出一套“事前保全,事中跟踪,事后鉴定”鉴定标准和相应作业推进保障机制。模式得以固化,实践效益显著。二是各类涉新房屋安全鉴定应对方式逐步确立。“小产权房产权转变”、“综合街区改造”、“破旧(老旧)片区改造”、“既有房屋改变使用功能”等民生事项中可能涉及的房屋鉴定难题正逐一得以破解,兼顾“原则与灵活”的鉴定应对方式初步确立。应对体系建立,部分进展喜人。三是优化营商环境鉴定项目圆满收官。根据市相关会议纪要及市局专项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消防审查前置安全技术评定工作试点,迅速启动并高效完成钟联财富中心房屋安全鉴定项目。系统慎密实施,社会效益明显。

2、站位大局,圆满完成市局交办任务。一是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先后参与完成了两次全市集中医学观测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共排查69个点位,并形成了督查报告。二是积极参与“百日行动”督查。中心配合开展“百日行动”第一督查组督查工作,完成了对各县市区属地政府责任、主管部门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和扬尘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工作。三是服务保障行政监管。协助局物业处常态化开展既有房屋物业信访案件处置及定期危房排查工作。配合局村镇处进行《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宣贯,草拟《南通市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操作规程》,并按需为农村危险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供技术保障。同时,结合防震减灾要求,初步建立起一支震后农房应急鉴定和处置队伍。有效探出中心鉴定和测震职能融合的新路,完美实现中心安全鉴定和行业指导职能的延伸。

3、立足本职,破解城管商请认定难点。一是提出“两个固定”方案。通过固定时间和人员,实现举全中心之力集中时间办理,有效提升整体工作效率。二是实行专员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城管商请案件受理、认定协调及意见答复工作。三是实施分类处理。依据中心职能,站位不错位。通过及时研判事项性质,认真研定应对方案,分门别类加以处理,促使商请事项得以有效处理,也得到城管部门的认可。

第二部分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情见PDF文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0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77.8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7.82万元,增长0%。其中:

(一)收入总计277.82万元。包括: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82万元,为当年从同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277.8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整,2020年7月一名人员退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当年从同级财政取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当年从同级财政取得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 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6. 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7.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8. 其他收入0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9.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为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10. 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为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支出总计277.82万元。包括:

1.住房保障(类)支出277.8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性支出及单位业务活动发生支出(房屋安全鉴定、地震监测管理)。与上年相比减少8.22万元,下降2.8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整,2020年7月一名人员退出。

2.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等,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为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本年收入合计277.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7.82万元,占1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

微信截图_20210930150228.png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本年支出合计27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6万元,占93.44%;项目支出18.22万元,占6.56%;经营支出0万元,占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0%。

微信截图_20210930150238.png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77.8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22万元,下降2.8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整,2020年7月一名人员退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277.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3.12万元,支出决算为27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7%。其中: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3.39万元,支出决算为3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引起的差额。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1.85万元,支出决算为3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引起的差额。

3.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7.88万元,支出决算为20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引起的差额。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9.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44.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5万元、津贴补贴69.29万元、奖金31万元、绩效工资15.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3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8万元、住房公积金38.9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72万元、退休费5.14万元、奖励金0.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7万元。

(二)公用经费14.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3万元、邮电费0.46万元、差旅费0.06万元、会议费0.03万元、公务接待费0.02万元、委托业务费2.53万元、工会经费2.66万元、福利费3.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8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22万元,下降2.8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整,2020年7月一名人员退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9.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44.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5万元、津贴补贴69.29万元、奖金31万元、绩效工资15.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3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8万元、住房公积金38.9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72万元、退休费5.14万元、奖励金0.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7万元。

(二)公用经费14.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3万元、邮电费0.46万元、差旅费0.06万元、会议费0.03万元、公务接待费0.02万元、委托业务费2.53万元、工会经费2.66万元、福利费3.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5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8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7.67%;公务接待费支出0.0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84万元,完成预算的31.11%,比上年决算减少0.79万元,主要原因为管控成本及疫情原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压缩经费,合理运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中心的业务工作。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0.02万元,完成预算的2.86%,比上年决算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为管控成本及疫情原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省市关于招待费列支标准。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2万元,接待6批次,14人次,主要为接待档案整理人员午餐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03万元,完成预算的3.75%,比上年决算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为管控成本及疫情原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执行相关会议压减规定。2020年度全年召开会议4个,参加会议36人次。主要为召开单位办公会议、行业管理及单位重大事项讨论研究。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08万元,完成预算的67.5%,比上年决算减少1.03万元,主要原因为管控成本及疫情原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疫情原因,减少外出培训。2020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个,组织培训11人次。主要为培训房屋安全鉴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鉴定新技术、新标准的宣贯学习培训;鉴定疑难复杂问题的技术研讨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用车0辆、业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共2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6.67万元;本单位(□开展、?未开展)财政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提取的专用基金、缴纳的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0年度决算信息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