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建筑工程管理处)单位决算公开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8-25 16:58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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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建筑市场、施工现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二)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市区房屋建筑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阶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三)组织监管项目标准化考评及星级工地的考核、推荐工作。

(四)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受理监管项目安全隐患及事故的举报和投诉,参与市区监管项目的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涉嫌安全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六)做好监管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退还工作。

(七)协助做好监管项目合法劳动用工投诉举报的协调工作。

(八)指导各县(市)区安监站的业务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业务科、房建监督一科、房建监督二科、房建监督三科、房建监督四科、轨道监督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党建领航建设,筑牢“红色堡垒”。

着力党建引领,持续推进“固本强基”工程。一是加强思想理论学习。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内法规条例贯彻落实到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坚持每月组织一次集体学习,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二是责任清单记实。研究制定《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分解、细化领导班子集体责任12项、措施35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建设安全生产监督这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将廉政教育作为主题党日活动的规定工作,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定期组织观看廉政微视频,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筑牢廉政防火墙。坚持以局网站、单位板块为“主阵地”,做好政治宣传和重要法规政策的解读,建好思想舆论阵地,活跃新闻宣传阵地。四是稳步做好党员发展。全年共有2名发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1名党外领导班子成员为入党积极分子,3名团员递交入党申请书。五是扎实推进党建工作与项目监管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推广“党建进工地、支部建在项目上”及“党建+项目”模式,与服务对象(央企、建设单位)开展融合党建活动,构建“共建、共促、共享”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切实把党建活力转化为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协作力、发展力、竞争力。2022年,市区已有100余个在建项目按照“一项目一支部”的标准成立临时基层党组织。

(二)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严格安全风险管控。

一是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扎实开展2022年度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监督检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南通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提升市区房屋建筑和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专项检查。二是深刻吸取镇江“3?8”火灾事故、“8?20”塔机倾覆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和建筑起重机械关键节点安全管理,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三是抓好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对深基坑、起重机械、高空作业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开展风险研判,打好防御“主动仗”。四是严格管控危大工程。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基础,围绕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危大工程,严把“五个关口”,落实“五个到位”,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整治,及时清零销号,对问题项目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闭环管理。五是严格人员履职推动责任落实到位。通过实名制管理考核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到岗率,开展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六是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检查80项责任清单,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对照检查40项责任清单,开展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狠抓隐患问题整改。

(三)持续发力扬尘治理,助力建设美丽南通。

严格执行《南通市扬尘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要求,在深化推进市区扬尘整治“654”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延续扬尘防治攻坚精神,坚持“五全要求”,严格“四查”机制,加大智慧工地建设力度,鼓励安装使用成套定型车辆冲洗平台、车辆未冲洗自动抓拍识别系统、围墙自动喷淋系统等科技管控装置,提升扬尘管控科技含量。推进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规范安装使用,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措施、更严要求,努力形成扬尘管控全员参与、责任压实、措施到位、高标严管的良好氛围。

(四)聚焦内外形势,精准疫情防控。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查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专题研究、认真部署、强化责任、及时总结。一是在“防”上下足功夫。组织召开疫情常态化防控与复工复产工作专题部署会,专题培训指导建筑工地做好日常消毒、人员流动等预防措施。二是联防联控,在“控”上快速反应。与属地建立信息互通互享和联动应急处置机制,从严从细从实落实“应检必检”检测措施,持续“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统筹监督网格员力量,确保各项目“底数清、数据准、措施实”。三是在“稳”上持续发力。严把3个关口、4项管理、5查制度。尤其做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外市返通人员、货车司机等进场人员动态情况进行细致摸排,实时加大对新增风险点人员的排查和管控。配合属地、疾控部门做好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部署、统一管理。

(五)聚焦“两欠”治理,传递“安薪”服务。

面对增幅105%的工资投诉,树立“与其被动处理,不如主动出击”的靠前服务理念,强调用工主体对进场人员的专项工资管理交底告知。对于群众各种渠道的投诉诉求,力争做到第一时间处置回复,努力提高服务满意度。一是启动建筑领域根治欠薪“春雷行动”,结合日常巡查工作,全面摸排项目欠薪隐患。二是妥善化解各类欠薪矛盾隐患,成立专班跟进重点热点案件。推出“安薪码”线上投诉小程序,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进一步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网格化处理化解纠纷,任务分解到每个监督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是强化规范第三方服务,对存在采用照片考勤、手工补录考勤等技术的实名制供应商予以警示,切实加强实名制考勤和专户管理制度的配套服务工作。四是积极开展双欠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推动市区建筑工地劳动用工“四项制度”执行,避免年关“讨薪难”集中爆发。全年调解化解农民工资欠薪案件1420起。

(六)致力效能建设,推行扁平化监管。

为压紧压实监管责任,提高人员监管效能,管理职责网格化,全面压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结合市站实际,推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主监人制度。确定各项目主监人,明确主监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疫情管控等监督责任,依照相关监督规定、规程要求,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职责,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督促监督人员勇于担当、勤勉工作、尽职履职。以“服务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质安监联合交底”、“开工前一次性告知”。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减少企业负担,高质量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切实在营造最佳营商环境上先人一拍、做深做实。

(七)强化危大工程管控,优化论证过程管理。

着眼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危大工程的安全管控,强化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审查)、论证、交底、实施和验收等环节管理,确保危大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受控,规范市区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建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抽选系统”,按专业进行分类管理,按回避原则开展在线随机选派专家,建立危大工程验收环节专家指导机制,进一步强化危大工程论证过程的客观性,从一定程度上提高危大工程方案内容的有效性、准确性、安全性。2022全年,通过线上专家抽选系统,完成了38个超危大工程专家线上抽取工作,抽选专家190名。

(八)持续推进智慧建设,提升物防技防水平。

持续推广盘扣架等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控逐步转向“互联网+监管”,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智慧工地建设的通知》(苏建质安〔2022〕129号)文件要求,开展针对各县(市)区建设安全监督机构的专题培训,加强县市站的指导互动,持续推动市管工程智慧工地建设。推广应用“筑人学堂”,全面夯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持续提升建筑工人职业素质和安全生产意识。

(九)着力建设大市标准,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为进一步巩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共同提高监管服务水平、探讨优势监管模式、建立大市大安全理念,结合市站职责工作,建立南通各县(市)区建设安监机构联动交流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全市建设安监机构交流会,以多种形式加强沟通协调,通报各自在施工安全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分享好的经验做法、亮点模式,增强区域联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协同发展,拉紧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合作的共同纽带,聚力提升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积极响应新安法要求,推进安责险工作细化落实,引导本地企业明确行业领域供需优选服务网络健全、保险条款适用、风控服务能力强保险公司,带头领跑保险服务市场,充分发挥第三方事故预防和社会共治共建作用,努力实现双赢共赢局面。

第二部分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建筑工程管理处)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情见PDF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912.5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7.41万元,减少2.42%。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912.5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912.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7.41万元,减少2.42%,变动原因:按照安全监督工作要求,调减项目经费。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1,912.5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912.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7.41万元,减少2.42%,变动原因: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计算口径变化、人员退休使人员经费减少。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912.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2.5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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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91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1.44万元,占84.26%;项目支出301.07万元,占15.7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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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912.5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7.41万元,减少2.42%,变动原因:按照安全监督工作要求调减项目经费,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计算口径变化、人员退休使人员经费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912.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690.78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1%。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年初预算1,207.38万元,支出决算1,20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了工资性津贴等。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4.5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了抚恤金、一次性退休补贴。

2.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86.45万元,支出决算18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3.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296.95万元,支出决算29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了退休人员的提租补贴补差。

4.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32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了在职人员的购房补贴。

5.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03.7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了在职人员的绩效工资。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611.4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12.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99.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912.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7.41万元,减少2.42%,变动原因:按照安全监督工作要求,调减项目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611.4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12.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99.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8.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7万元,变动原因:车龄长,性能老化,车辆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8.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3.23%,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75%,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疫情防控要求,采用视频、网络等形式,减少线下会议次数。2022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2个,参加会议3200人次,开支内容:房建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安全例会等。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6.5%,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疫情防控要求,减少集中培训次数。2022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个,组织培训55人次,开支内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7.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6.5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上年度已实施完成的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341.56万元;本单位共开展1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959.9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建筑工程管理处)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