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单位决算公开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8-25 11:01 累计次数: 字体:[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安全鉴定、地震监测方面的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

(二)负责市区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鉴定。

(三)负责全市社会化既有房屋鉴定检测业务指导工作。

(四)提供市区房屋解危及加固技术的公益性咨询服务。

(五)为市区公共安全、行政执法涉及既有房屋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六)负责市地震监测台网硬件、软件与支撑平台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负责全市台网(站)、流动观测资料分析处理、上报、归档、入库工作,落实震情会商制度,组织编制地震趋势研究报告。

(七)协助做好震情短临跟踪工作;协助地震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八)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鉴定科和测震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我中心围绕市局年度工作纲要、目标任务和党建要点,立足职能、放大格局,加压负重、求真务实,努力实现“党建融合提升、人才队伍提升、政务效能提升”工作目标。截至目前,鉴定主业稳步实施、数字测震循规蹈矩、服务大局全力以赴、从严治党成效显著。

(一)职能工作目标全面达成

1、切实履行鉴定主体职能。一年来,中心持续充实鉴定主业内涵,工作格局不断打开。一是坚持底线意识。坚守城市危险房屋鉴定这一底线,慎重开展城市房屋各类安全鉴定,坚定鉴定技术特性,为房屋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排除干扰、深挖细查、公正实施,圆满完成人民中路128号楼危险性鉴定任务。二是注重服务民生。全面参与各类民生事项,突出鉴定服务本质。参与R21046地块施工对天山花苑及周边影响保全鉴定指导和舆情调处工作。三是着力贴近社会。强调鉴定公益属性,为社会各方提供有针对性的涉鉴技术保障服务。参与“7811”人防工程渗漏原因排查,主导涉及区域房屋监测和沿线房屋安全巡查工作。四是注重鉴定技术创新。涉足老旧房屋结构复原,以及房屋结构拆改加固工程全过程(初始鉴定、设计复核、施工跟踪、最终评定)技术服务,扩充鉴定工作内涵。成功实施对农商行营业大楼鉴定和局部结构复原,正在推进对原交通局大楼改造工程的全过程技术服务工作。

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各类鉴定(评定、认定)项目2项(件),完成涉及房屋安全事项信访技术回复14件。全年鉴定准确率100%,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2、扎实推进涉鉴技术支持。中心注力于为市区公共安全、行政执法涉及即有房屋安全提供技术支持。一是清理旧账。完成城管商请事项的集中处置、技术培训和业务移交工作;二是落实正务。根据市局职能处室指派,参与涉及房屋安全相关信访接待和应急处置;三是注重外延。着力放大房屋安全技术支持效应。今年,不同程度地参与既有建筑排查整治、房屋建筑调查、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的涉鉴技术支持工作;主导南通军分区、市财政局资产管理中心所属房产安全隐患排查并提出处置建议。技术支持2.0版正在形成。

3、踏实开展数字测震业务。多年来,分中心甘于平凡、默默无闻、循规蹈矩开展相关测震工作。一是细化固化工作清单。通过细化工作清单和固化完成时点,推行实时对单销号,确保工作不漏一项、不误一次、不超一秒。实施日常运维管理(完成视频点名和电台测试10次、野外应急演练1次,完成海门雨量筒测报3次和接地电阻巡检2次,地震监测台站半年巡检)。落实异常汇总上报。包括周一上午和月末全市宏微观异常数量和异常现象汇总上报以及春节、“两会”等特殊时段值班值守及每日异常零报告。强化层级震情会商。按时开展月震情会商,认真参与省半(全)年会商。同时,通过与南通台、海安台震情跟踪合作,着力提高区域地震观测资料应用合理性和研判科学性。二是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始终以“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理念对待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建立信息通讯畅通的工作群,落实应急设备维护和应急物资储备,细化应急响应方案,完善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有感以上地震,相关工作一触即发。三是注重重点工作推进。定时(每周一上午)完成苏12井、苏14井的仪器检查日志调整、跟踪分析工作,及时更新充实全市灾情速报员队伍(共有217名,每个乡镇、街道至少2名),规范定12322平台运行(全年共使用10次),保持地震速报系统运行平稳和信息可靠。震情跟踪专业化水平有所提高,台网建设质量不断提升。

4、务实参与住建交办工作。一年间,中心上下主动担当,服务大局,认真完成市局交办的各项任务。一是派员入驻全市公共安全重大隐患“三清”专项行动专班,对十个片区属地群租房相关点位实施实地检查,对各地“三清”推进情况进行综合督查。二是参与《南通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起草工作。根据市局要求,中心参与立法调研并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章节条款起草工作。努力为全市住建大局贡献“房鉴力量”。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虽无独立支部,年内又逢党支部重组和党小组改组,中心与时俱进,及时调整,保证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以及意识形态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一是注重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参加支部组织活动,制度化开展党小组活动。领学和自学相结合,常态化开展学习。并引导非党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知识和时政学习、交流。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细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明确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对单销号等动态管理措施,确保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务实开展廉政防范。以案情通报、廉政谈话等常态化教育举措来增强意识,以“廉洁在我心笔墨扬清风”书画展参观活动来净化心灵,以酒驾醉驾教育和承诺专题活动来刺激灵魂,从组织廉政档案全员填报来提高警惕。强化全员清正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四是持续深度融合发展。将党建工作与房鉴业务紧密融合,“党员示范岗”得以传承、丰富和深化。五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以“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围绕民众房屋安全诉求、回应行业指导需求,通过“三问三提升”大讨论,解放思想,推动作风大提升。通过个人自查、同志帮查、服务对象调查(14家),查摆单位、科室、个人“三级”作风问题,制定层级问题清单和逐一整改措施。六是努力提高为民情怀。以“厚植为民情怀提升服务水平”活动为依托,以党小组活动为平台,以服务能力建设为主题,以反馈意见为索引,以“何江洲案”为借鉴,专题交流、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全面落实整改,切实提升服务水平。七是着力意识形态管控。对内,鉴于目前鉴定业务萎缩、城管商请终止、立法定位不明,要求全员适时转变角色,围绕大局,确保思想统一、目标同向。对外,注重业务开展与舆情管控“两手抓两手硬”,深挖业务背后的深层次社会问题,周密作业计划,保障工作推进,确保两手并举、舆情可控。

目前,中心党建工作扎实开展,廉政建设扎实有序,作风建设持续向好,意识形态平稳可控。

(二)主要成绩和亮点工作

1、城管商请终止,技术支持正解。通过据理力争,充分协商,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明确:今年起,涉及市区违规拆改承重结构技术认定及日常监督由崇川区落实闭合管理。这一困扰中心多年的难题彻底破解。一是职能框架更为清晰。在市局职能框架内,为涉及公共安全、行政执法提供房屋安全涉鉴技术支持职能得以定格。二是集中处置优质完成。本着“扶上马、送一程”的原则,在市局工作专班指导下,中心具体牵头实施对市区住宅装修存量案件的集中处置和技术支持工作。经各方努力,历时三月有余,历经两轮疫情和“有图难查”“勘查难进”“无图难定”三大考验,涉及873件的存量案件的集中处置工作得以优质完成。(剔除343件非住宅类、拆改恢复类案件,计530件列入集中处置,集中处置覆盖率61%,最终完成率达85%)。

2、指导初心不改,实务探索接续。中心牢记行业指导职责,创造条件不断探索。基于原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社会化检鉴机构执业行为评价成果,今年,结合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技术支持工作开展,通过承办自建房排查“回头看”实务培训(腾讯会议)和指导全市排查成果“回头看”技术核查第三方专业机构招标优选,以及开展排查整治技术保障统筹,在促进检鉴行业发展和资源组织调配方面进行有效探索,为自建房领域房屋安全检鉴行业提供指导服务。

3、融合党建深入,提质增效显著。着力发挥党员个体示范作用和党员群体先锋作用,中心党建保障效能显著提升。一是切合工作,示范引领。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深化“党员示范岗”亮牌一线活动内涵,引领中心执行力提升;利用新拓业务资源,丰富“主题党日”融合活动内容,激发中心党员党性提升。二是一线实践,实事实办。聚焦急难险阻工作,积极呼应“我是党员我先上”,扎根一线,实事我办。上半年,聚焦聚力崇川区存量案件,中心党小组全面主导、统筹协调,中心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全力以赴、主动担当,相关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且保质保量完成,得到市相关方面充分肯定。诠释了党徽在一线闪亮、党旗在一线飘扬的真实内涵。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1、党建融合机制有待改善。基于中心无支部、无单独党小组现状,如何主动争取,无缝对接,充分发挥党组织(党支部)的坚强堡垒作用,如何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努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如何切合工作,党建引领,全力开创党建融合工作新局面,给单位党建工作带来新的思考。

2、重新职能定位亟待明确。城管商请事项完全移交、行业指导工作停滞不前,客观上造成中心技术业务骤减,鉴检测定市场潜在风险、地方性立法即将出台,主观上又使中心观望情绪抬头。如何以地方性立法宣贯为契机,明确中心新的职能定位,做到人尽其才、物有所值、适得其所至关重要。

第二部分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情见PDF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43.0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44万元,减少7.76%。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243.0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43.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44万元,减少7.76%,变动原因:受疫情影响,有些项目未能开展,及时核减预算。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243.0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43.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44万元,减少7.76%,变动原因:受疫情影响,有些项目未能开展,及时核减预算。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43.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0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1.png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4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2万元,占96.35%;项目支出8.86万元,占3.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png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43.0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44万元,减少7.76%,变动原因:受疫情影响,有些项目未能开展,及时核减预算。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43.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29.57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8%。其中: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34.73万元,支出决算3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31.6万元,支出决算3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退休人员改革性工资期间提租补贴差。

3.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年初预算163.24万元,支出决算17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补工资调整差及奖励差额等。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34.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1.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3.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43.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44万元,减少7.76%,变动原因:受疫情影响,有些项目未能开展,及时核减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34.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1.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3.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6万元,变动原因:单位仅留一辆公务用车,车龄长,需维修项目增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8.33%;公务接待费支出0.0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67%。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1.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0.77%,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厉行节约,按实际支出支付。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2万元,接待5批次,10人次,开支内容:整理档案人员午餐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0.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50%,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厉行节约,按实际支付。2022年度全年召开会议5个,参加会议40人次,开支内容:业务研讨会议。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2年度全年组织培训0个,组织培训0人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上年度已实施完成的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3.34万元;本单位共开展1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63.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