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单位决算公开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8-24 17:07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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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规范、强化和创新工程造价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对南通市造价咨询企业的行业管理以及外地企业来本地承揽业务时的资质审查、注册登记、备案和管理工作;负责南通市造价从业人员资格注册、继续教育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南通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工作;负责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工作。

(五)负责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对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调解和处理。

(七)负责对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江苏省计价定额的解释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颁布和执行南通市补充清单计算规范以及建筑、安装、装饰、市政、房屋修缮、古建园林、建筑工业化装配等专业补充计价依据。

(八)负责南通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的考评和核定工作。

(九)负责编制和发布南通市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以及建筑安装、装饰、市政等材料指导价格以及机械设备租赁、周转材料、城市住宅信息价格等;负责编制和发布南通市各类典型工程造价技术经济指标及工程造价指数。

(十)负责造价管理的信息化统筹、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造价应用软件的备案工作;推进南通市BIM技术在造价管理中的应用与发展。

(十一)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承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造价管理科、招投标管理科和综合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善计价依据、做优信息发布。完成省造价总站交办的各专业新版计价定额及费用定额的征求意见工作,在行业内开展座谈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新版计价定额及费用定额编制书面意见稿,及时反馈省总站。

(二)靠前服务做好政策宣贯、聚焦热点组织行业调研。开设“南通造价大讲堂”,主动为企业送政策解读、计价难点解答工作,先后为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造价咨询企业在重大项目的招投标阶段、施工及结算阶段开展计价培训宣贯工作;为全市重点项目包括南通轨交指挥中心、南通医学综合体、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新院等项目凝聚专家力量全过程跟踪,为项目推进“把脉”解难;参加市管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前一次性告知服务,为项目有关各方主体提供政策服务和风险提示。

(三)完善调解机制、规范造价纠纷解决行为。常态化做好电话、邮件、来人来函等各类计价疑问咨询,2022年共受理电话咨询350余次,现场调解造价纠纷62次,组织专家会商并出具书面批复的造价纠纷26项;配合市审计局参与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结算审计纠纷调解工作,联合处理6起造价纠纷,形成正式书面会议纪要6份。

(四)规范招投标行为,打造公开透明交易环境。严格控制变更招标方式,认真开展招标文件备案,对项目标段划分是否合理,设置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方法、评标办法设置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等条款重点核查,及时纠正招标控制价和招标文件中违反计价规范等问题。

(五)加强开评标过程管理,营造公正有序的招投标氛围。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每个环节落实专人进行监督,实行评标现场“一标一记”制,完成513项工程的现场监督记录。

(六)审慎处理异议投诉,强化事中事后管理。严格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范投诉受理程序,着力解决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问题。

第二部分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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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48.2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98万元,减少2.39%。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448.2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411.9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98万元,减少2.6%,变动原因:本年度人员变动及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基数调整,人员经费减少,收入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36.3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448.2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411.9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98万元,减少2.6%,变动原因:本年度人员变动及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基数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公务用车、会议费、差旅费等支出减少。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36.32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为往年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结转。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411.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1.9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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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41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25万元,占98.62%;项目支出5.69万元,占1.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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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48.2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98万元,减少2.39%,变动原因:本年度人员变动及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基数调整,人员经费减少;公务用车、会议费、差旅费等支出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11.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367.08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2%。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年初预算241.12万元,支出决算24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应休未修年休假工资报酬基数调整以及年中追加事业人员考核绩效。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46.68万元,支出决算4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79.28万元,支出决算7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人员变动,我处人员调离1人,新招聘1人,提租补贴减少。

3.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2.7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为年中追加事业人员考核绩效。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406.2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82.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3.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11.9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98万元,减少2.6%,变动原因:本年度人员变动及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基数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公务用车、会议费、差旅费等支出减少。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406.2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82.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3.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8万元,变动原因:厉行节约,本年度公务用车使用减少,支出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72.86%,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厉行节约,本年度公务用车使用减少,支出减少。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32%,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厉行节约,本年度会议召开次数、人次减少,支出减少。2022年度全年召开会议75个,参加会议738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造价纠纷调解会议、每月材料价格会议、主题党日活动等。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2年度全年组织培训0个,组织培训0人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上年度已实施完成的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4.19万元;本单位共开展0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反映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