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南通市白蚁防治管理中心单位决算公开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8-25 11:19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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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实施市区范围内新建、翻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房屋的白蚁预防,对原有房屋的白蚁进行检查和灭治,为防治白蚁提供技术服务;

(二)、开展白蚁防治药剂研制;

(三)、对县(市)白蚁防治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业务科、工程科、质监科(实验室)。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以来,管理中心严格落实市、局重点工作部署,聚焦“一个中心、两个重点、三个落实”工作,全力打造服务标准高、科研质量高、科普水平高、思想站位高的“四高”单位,以为民服务的一腔热血、丹心向党的一片忠诚、笃行真理的满心敬畏,确保各项工作目标高效落实、圆满完成。

(一)、聚焦“一个中心”,切实提高服务标准

管理中心将“优化服务流程、提升群众满意度”作为年度“中心工作”,坚持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群众的利益为目标,切实履行白蚁防治工作职责,积极践行公益服务社会责任,促进单位知名度、影响力不断提升。

(1)优化新建预防流程,推动服务“靠前站”

为贯彻落实“营商环境优化年”相关精神,针对部分建设工程对白蚁防治工作“预防业务不了解,重视程度不到位,手续办理不清楚,施工节点不清晰”等问题,管理中心创新推行“服务告知前置化”,主动对接工程方,告知白蚁预防的重要性和服务流程,并结合局“联合交底”服务机制,为企业答疑解惑、解忧纾困,确保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的及时性和全覆盖,控制区域蚁害密度,保障市民房屋住用安全。

(2)优化蚁害治理流程,推动服务“加速跑”

今年,管理中心在南通首次推行蚁害灭治“一次见面办结”机制,通过实行“受理—勘察—缴费—治理”全流程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压减办事环节,免除群众办事过程中往返周折的同时,也极大提高了治理效率,让灭治工作跑出“加速度”。疫情防控期间,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政策的前提下,管理中心着力研究应急预案,抽调技术人员,开展上门服务,避免出现蚁害叠加集中爆发现象。

(二)、聚焦“两个重点”,切实提高“双科”水平

(1)拓展宣传形式,提高科普宣传质量

2022年,管理中心持续围绕社会关注热点、服务需求重点、行业发展难点,组织开展多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增强市民对白蚁及其危害的认识,持续提升单位社会形象。一是组织开展常态化科普宣传工作。结合白蚁出飞期及我市首例乳白蚁蚁巢挖掘,对接《总而言之》栏目及传统纸媒,发布高飞预警;结合学雷锋活动,开展“白蚁防治服务进社区”主题宣传,为居民提供科普宣传、咨询解答及入户勘查治理服务;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送科普,促安全”宣传,为啬园开设“古建园林蚁害”专题科普讲座,助力保障园林古建安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契机,常态化开展“送知识,送服务”活动,定期宣传白蚁危害知识,提供入户勘查服务,为后续实施综合治理做好准备。二是组织召开地区白蚁防治技术交流现场会。今年5月,中心联合如皋地方,组织召开地区白蚁防治技术交流现场会。观摩如皋水绘园智能白蚁监控装置实操演示,宣传绿色环保治理新技术,极大推动了地区白蚁防治技术模式转型进程。三是提档升级“科普进校园”活动,实现主城区学校全覆盖。积极对接崇川区教体局,在去年3所学校“科普进课堂”试点的基础上,将科普范围覆盖到整个崇川区所有小学。并于10月下旬在南通朝晖小学进行“科普进校园”启动仪式,邀请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科协联合参与“科普进校园”参与活动,进一步扩大科普宣传广度。四是优化宣传内容及形式,通过制作完善科普宣传动画视频《科学白蚁防治共建美好家园》,积极联系投放平台,不断拓展宣传渠道、提高受众可接受度。

(2)调整课题规划,提高科研创新水平

2022年,管理中心以“三问三提升”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开展“强化科创引领,赋能服务提升”集中讨论,引导技术骨干拓宽科研思路和视野,将城市发展重点工作与白蚁防治科研课题深度结合,推动科研创新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完善。

第二部分 南通市白蚁防治管理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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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33.7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5.32万元,增长7.52%。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933.74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933.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5.32万元,增长7.52%,变动原因:本年增加了成本性支出及车辆购置费用。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933.74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933.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5.32万元,增长7.52%,变动原因:本年增加了成本性支出及车辆购置费用。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933.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3.7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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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93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46万元,占53.92%;项目支出430.28万元,占46.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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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33.7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5.32万元,增长7.52%,变动原因:本年增加了成本性支出及车辆购置费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33.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844.2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5.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业务开展需要,需购置单位公务用车1辆,增加了车辆购置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60.96万元,支出决算6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70.74万元,支出决算7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3.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年初预算712.5万元,支出决算76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了成本性支出及车辆购置费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503.4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22.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8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33.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5.32万元,增长7.52%,变动原因:2022年度增加了成本性支出及车辆购置费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503.4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22.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8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17万元,变动原因:因业务开展需要,需购置单位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5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9.57%;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43%。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43.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8.89%,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35.9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辆,开支内容:业务开展需要,购置单位公务用车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51.35%,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公务接待。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9万元,接待1批次,12人次,开支内容:业务工作需要进行的公务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受疫情影响,相关会议并未召开。2022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1.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63.67%,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培训未能如期开展。2022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个,组织培训31人次,开支内容:白蚁防治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6.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8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6.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6.0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上年度已实施完成的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388.56万元;本单位共开展0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南通市白蚁防治管理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