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2-12 15:16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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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编制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承担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和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发展规划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市区住房发展规划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中央和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指导和监督县(市、区)组织实施。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房地产业发展和市场监管政策并贯彻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房地产开发、住宅产业化与性能认定、房地产交易与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承担规范房屋管理的责任。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物业管理政策和行业标准并贯彻执行。负责住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牵头拟订城镇房屋安全管理政策,组织推进市区危房解危。负责房屋征收行业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房屋征收计划并监督实施。

(五)承担设计行业发展和管理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申报、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工作。监督管理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市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县(市、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六)承担市政公用行业管理的责任。拟订全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城镇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推进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七)承担园林绿化行业管理的责任。制定全市城市园林绿化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地系统构建、生物多样性及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负责城市公园建设管理工作。牵头开展“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牵头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参与市区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管理工作。指导濠河风景名胜区的建设。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参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编制,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全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特色田园乡村、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的建设。指导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

(九)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制定规范建筑市场主体及中介服务机构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市区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和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指导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负责工程建设造价监督指导,贯彻落实工程造价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全市涉外建设项目的管理。拟订全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日常指导和监管。

(十)承担管理建筑业行业、推进建筑业发展的责任。拟订全市建筑业行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动态管理。促进全市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对外开拓市场、参与国际工程承包。负责建筑业行业统计和年度发展报告工作。

(十一)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负责并指导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建筑业技术政策。参与全市较大等级以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评审市级优质工程,审核推荐国家级、省级优质工程。

(十二)承担推进科技进步、绿色建筑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建筑减排的责任。制定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绿色建筑、智慧建筑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建筑行业科技项目研究和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实施。推进全市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指导建筑能效测评和绿色建筑标识管理。

(十三)承担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抗震防灾等责任。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震减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管理,组织全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参与地震现场调查和震害评估工作,组织震后建设工程的应急评估。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十四)组织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职业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组织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归口管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财务审计处,法规处,行政服务处(监管协调处),数据管理处,综合计划处,设计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住房保障与住房改革处,物业管理处,房屋使用监管处,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绿色建筑与科技处,园林绿化处,安全生产监管处(工程质量管理处),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防震减灾管理处,城乡环境处,公用事业管理处(市亮化管理办公室),燃气管理处,建筑市场监管处,建筑行业发展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工会,共青团和人民武装组织。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是争取承接一揽子增量政策。把握政策机遇,扩大有效投资,对纳入“两重”“两新”的建设项目,主动靠前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定期做好调度推进,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及时跟进、精准发力,深刻洞察逆势增长亮点,动态优化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城中村改造、老旧电梯更新等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等各类资金。

二是推动房地产市场筑底回暖。扎实推进保交房剩余项目收尾,更好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防范化解项目逾期交付、质量纠纷等风险隐患。加大商品房库存去化,推进改善型住宅项目建设,推广应用消防喷淋、精品盆景等新技术新产品,下力气建设“好房子”。

三是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衔接城市体检评估,挖掘有价值的更新资源,开展新一轮城市更新行动,重点实施城市能级提升、品质提升、功能提升三大行动,谋划老旧商品房(片区)更新,推动城市更新可持续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整体谋划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方案,加强未来三年项目储备,规范引导城市建设项目实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道桥、绿化、照明等公用设施精细化养护水平。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病”,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社区嵌入式服务功能,重点解决加装电梯、停车难等问题。

四是深化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重点攻坚、梯次培育,持续抓好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美丽小城镇样板,开展“万师下乡、万村和美”行动,打造融产业、田园、乡愁于一体的空间连片区域,形成乡村振兴集聚效应。推进传统村落保护活化利用,加强农房建设管理,改善提升农房居住品质和乡村整体风貌。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长效管理。

五是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大央国企招引力度,支持帮助企业拓展公路、市政、水利、港口等领域业务,着力培育一批基础设施领域的高等级资质企业。全优化完善我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体系,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强化集中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营造良好建筑市场环境。

六是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深入开展“访民情、化矛盾、保稳定”活动,加大初信初访疏导和积案化解力度,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恶意讨薪行为,确保“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结合入选全国城镇房屋定期体检制度试点城市契机,探索创新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建筑施工“亡人”、城镇燃气“爆炸”、既有房屋“倒塌”、高层建筑“火灾”、城市内涝“看海”等事故发生,提高城市安全保障能力,以高水平安全支撑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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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7,340.7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312.84万元,增长46%。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7,340.75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7,340.7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40.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12.84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机构转隶,原市市政园林局并入住建局,人员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7,340.75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7,340.75万元。

(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7,340.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312.84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机构转隶,原市市政园林局并入住建局,人员增加。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入预算合计7,340.75万元,包括本年收入7,340.7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40.75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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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支出预算合计7,340.7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6,480.59万元,占88.28%;

项目支出860.16万元,占11.72%;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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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40.7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12.84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机构转隶,原市市政园林局并入住建局,人员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7,340.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12.84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机构转隶,原市市政园林局并入住建局,人员增加。

其中: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53.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2.94万元,增长25.78%。主要原因是机构转隶,原市市政园林局并入住建局,人员增加。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473.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8.56万元,增长51.14%。主要原因是机构转隶,原市市政园林局并入住建局,人员增加。

3.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支出5,413.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21.34万元,增长46.62%。主要原因是机构转隶,原市市政园林局并入住建局,职能增加,人员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6,480.5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902.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577.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340.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12.84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机构转隶,原市市政园林局并入住建局,人员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6,480.5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902.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577.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3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57万元,变动原因机构转隶,原市市政园林局并入住建局,人员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10.3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0.3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5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转隶,原市市政园林局并入住建局,职能增加,人员增加。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23.2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8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转隶,原市市政园林局并入住建局,职能增加,人员增加。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61.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转隶,原市市政园林局并入住建局,职能增加,人员增加。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77.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6.62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机构转隶,原市市政园林局并入住建局,职能增加,人员增加。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41.2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12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采购服务支出29.2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3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7,340.75万元;本单位共16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860.16万元,占财政性资金(人员类和运转类中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xlsx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指标.xlsx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单位预算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