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单位决算公开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8-24 16:44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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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申办直管公房的权属登记;直管公房产籍档案,直管公房的租赁管理;直管公房维修管理。负责优惠出售公有住房、直管公房转让、变更的初审和报批工作;改制单位剥离房产的接收和管理工作;直管公房住户中的廉租房租金补贴工作;利用重置资金做好公房开发工作。组织实施保障性商品房、廉租住房的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屋的租赁管理;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补贴、廉租住房、保障性商品房及公共租屋的申请初审受理;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认定;低收入家庭等住房保障对象的调查审核、复查动态管理、日常维修、租金征收等管理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财务科、资产管理科、住房保障科、工程科、经营开发科和政策法规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目标工作完成情况

1、强力度,目标任务超额落实。

安置房建设有序推进。协助局住保处健全多层次住房供给体系,预计到12月底市区新开工安置房项目18个(计划14个),共9192套;基本建成13个(计划12个),共13912套;全市新开工安置房30947套(计划30000套),可超额完成年度建设目标。在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牵头领导下,扎实开展人才公寓建设推进工作。

市区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公共租赁住房补贴738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5.42%;完成租金收入1113万元,占今年目标任务的101%;房屋维修承诺服务服务及时率达到99%以上,满意率99%以上;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寺街西南营等地段及房改问题维稳、信访接待与回复、司法诉讼工作,和谐处理历史遗留问题11例。

2、增温度,助企纾困服务便民。对承租直管公房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企业负担减免6个月租金,全年共减免149户,合计金额459万元。

3、聚精度,安全检查有序有效。中心对在管1800余处公房和460余处公共租赁住房进行上门拉网式排查。新签订经营类《安全使用房屋责任书》41份,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通知住户停止使用4处,限期抢修解危2户,开展房屋安全鉴定13户。

4、筑厚度,应急抢险及时到位。制定完善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加强日常承诺维修管理,在今年“217低温冰冻”、“730大暴雨”、9月“轩岚诺”、“梅花”双台风等灾害性天气面前,应急抢险经受住了考验,圆满完成了应急抢修任务,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5、抓深度,从严治党全面推进。紧紧围绕“三个年一主题”教育,从思想源头夯实意识形态主阵地,构筑防腐拒变的坚实防线,抓好学习教育,学习习近平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每月开展集中学习教育不低于2次,党小组学习不低于2次;结合实际,开展“5.10思廉日”“9.10算账月”等主题教育,抓好廉政教育工作,多种活动并行,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为夯实基础稳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按季度收缴党费,2022年共收6168元。

(二)亮点特色工作

1、以网络核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积极与民政部门、大数据局对接,申请开设了南通市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查询端口,明确了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核查界定标准,规范业务审核行为,深化“每年年审、季度复核”的公租房核查机制,进一步规范公租房进退机制的管理。

2、以细化流程确保公共租赁住房有序退出。设计了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户动态管理部门衔接简易流程图,实现“正常催退+后续催退+司法催退”联合退出机制,形成公共租赁住房退出程序的闭环管理。

3、以制度建设带动规范管理。研究出台了《直管公房中修及以上修缮工程管理规定(试行)》、《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资产评估、拍租业务流程(试行)》,进一步规范房屋出租程序和手续办理。

4、以实际举措体现为民情怀。盯住让百姓“免多次往返”目标,优化内部办理流程,业务审核前置,避免群众多跑路。

5、以体制创新织密安全防线。创新推出“四层四类”安全责任体系和房屋安全动态闭环管理制度,将安全发展理念具体化,融入贯穿到实际业务,使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房屋安全把关提至出租前,有力推进中心的高水平安全管理。

6、以树好外宣形象推动文明建设。中心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对照《测评体系》,围绕文明创建重点任务,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在发挥市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向省级“文明单位”迈上更近一步,对外发布26篇新闻报道,同时,中心紧跟时事,结合实际,共出3期黑板报,树立好住房保障事业外宣形象。

7、以细照笃行增强过硬本领。抓青年队伍,成立理论学习小组,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把理论学习与业务相结合转化为实际行动,落实到自己的工作当中,真抓实干,集中学习6次;落实中心全体党员“通通在双报到”工作,3位年轻党员冲锋一线,参与市级疫情防控工作,得到全体人员积极响应,参与共计170多人次,在“抢”志愿服务岗位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二部分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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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456.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04万元,减少0.95%。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456.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411.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03万元,减少0.98%,变动原因: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2022年度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规模均做了一定程度的压缩。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44.97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1,456.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411.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03万元,减少0.98%,变动原因: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2022年度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规模均做了一定程度的压缩。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44.97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以前年度结转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411.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1.3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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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41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58万元,占72.38%;项目支出389.75万元,占27.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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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456.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04万元,减少0.95%,变动原因: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2022年度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规模均做了一定程度的压缩。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411.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231.24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3%。其中: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24.67万元,支出决算12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160.15万元,支出决算16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与年初预算数基本相符,基本完成年初预算。

3.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年初预算946.42万元,支出决算1,12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应休未休公休假奖励及2021年度绩效奖励。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021.5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54.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6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411.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03万元,减少0.98%,变动原因: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2022年度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规模均做了一定程度的压缩。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021.5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54.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6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6万元,变动原因:2022年度指挥部县区检查工作任务增多,公务用车油耗等支出较2021年度有所增长。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2.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5.2%,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以不突破预算安排金额为前提,在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及要求,厉行节约。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2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6.67%,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不必要的预算开支,精简培训项目及规模。2022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个,组织培训5人次,开支内容:驾驶员及财务人员技术岗位年度教育培训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上年度已实施完成的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389.75万元;本单位共开展1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411.3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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