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市区房屋征收相关评估价格参考标准和明确相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1-14 11:01 累计次数: 字体:[ ]

崇川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部门,市区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市相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南通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技术细则(2019年修正版》(通住建发〔2019〕93号)相关内容和标准作调整修正(通住建征〔2020〕20号文件内容不变),调整修正内容附后,执行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起,新启动的房屋征收项目按此标准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征收评估标准调整修正内容及相关事项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doc

关于公布2021年度市区房屋征收.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