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1-20 09:08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住建质〔2023〕8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海安市建工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2〕26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办法>的通知》(苏建规字〔2015〕2号)要求,现就2022年 “扬子杯”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2021年11月30日以前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房屋建筑工程、装饰专业工程、安装专业工程、钢结构专业工程、装配式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其中装配式建筑工程和智能建造专项针对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专项针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二)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扬子杯”评选条件且原则上须获得我市“紫琅杯”优质工程奖项。

二、申报程序

(一)“扬子杯”由企业自愿申报,按照择优、同等条件下适当考虑区域平衡的原则推荐。

(二)各县(市)区住建局(建工局)对辖区内拟申报工程项目进行择优推荐申报。

(三)申报企业需于2023年2月13日前按通知要求将工程项目申报自荐表及相关资料报送市行政审批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四)市住建局成立“扬子杯”初审推荐工作委员会,对提交的工程项目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并将拟推荐项目按照要求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通过“江苏省优质工程、省级工法及新技术应用示范管理系统”(网址:http://58.213.147.241:7080/w/com/home)进行。经审核确定的最终推荐申报项目和备选项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放申报账号。

三、注意事项

(一)各县(市)区局及相关部门应按照申报要求优先推荐绿色建筑以及实施绿色施工、建筑产业现代化、有重要技术创新的项目。

(二)按规定应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的竣工验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备案机关确认时间为准。各申报企业按要求在2023年2月20日24:00前完成在线填报工程项目申报表,扫描申报资料原件并上传至系统。所有推荐申报项目资料一次性网上申报完成,不予补报。

(三)申报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项目的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对申报房屋建筑类的建设工程项目,其工程设计应获得省、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国家、省级协会优秀勘察设计奖。装配式建筑工程应获得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及以上奖项,或列入市级及以上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

联系电话:局行政审批窗口59001010;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处59000919。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2〕263号)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8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2〕26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