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建筑施工“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9-06 13:47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住建质〔2022〕179号

各县(市、区)住建(建工、建交、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建筑施工“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2〕420号)、《南通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和2022年全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核查反馈视频会议要求,经研究,决定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实际,开展以“推动质量变革创新,促进质量强国建设”为主题的全市建筑施工“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为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工程质量品质提升,深入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加强经验交流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提供坚实的工程质量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工程建设质量主题宣讲活动

1.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前质量管理工作实际,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工程质量相关政策文件,深入宣贯《南通市质量促进条例》,切实提高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意识和工程质量监管能力。

2.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施工现场一线,指导在建工程参建各方采取在工地现场悬挂宣传横幅、张贴质量标语和宣传画、设置工程质量专题宣传橱窗、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质量宣传,并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大力营造“质量月”活动氛围,进一步强化全员参与意识。

(二)开展质量安全手册宣贯落实工作

各地要通过培训班、宣贯会、云课堂等形式对《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新修订的《江苏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2022版)房屋建筑工程篇》(以下简称《实施细则2022版》)进行宣贯讲解,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各责任主体要编制切合企业实际的质量手册,要加快推进工程质量手册在工程项目的落地工作,将《实施细则2022版》内容纳入建筑工人教育培训体系中,通过技术交底、现场观摩、技能大赛等形式,使一线人员知细则、懂细则、用细则,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水平,将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员工,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观看学习省厅录制的《实施细则2022版》专题讲座视频。

(三)开展工程渗漏问题综合治理工作

各地要结合省厅关于住宅工程渗漏问题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通过专题研究、试点推进、树立样板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南通市住宅工程渗漏防治技术指引》(通住建质〔2022〕132号)的落实工作。市质监站在崇川区开展防水材料专项治理行动,防止假冒伪劣材料用于工程,不断提高住宅工程渗漏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水平,努力解决百姓关心的痛点问题,提高群众对住房质量的满意度。

(四)开展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和检测综合报告制度专项督查工作

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和检测综合报告制度是省住建厅推进的重点工作,特别是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已列为省、市政府今年省市质量工作专项考核指标,各地要对照《关于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通住建质〔2021〕178 号)和《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通住建材〔2021〕17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切实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助推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

(五)开展差别化监管制度工作

在崇川区新报监项目上全面推行差别化监管制度,对工程项目进行分类定档,实施差别化监管,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不断提升工程品质。

(六)开展企业试验人员能力验证活动

为积极引导企业培养人才,不断提升生产质量管控能力,拟于9月中下旬组织开展预拌砼和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试验人员能力验证活动。各地要组织辖区内的企业做好相应准备,及时报送在岗试验人员名册。

(七)开展检测机构飞行检查工作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促进检测市场健康发展,我局将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飞行检查。检查对象为南通市行政区域内取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检测机构。

(八)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的监管,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计划对海门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联合巡查暨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活动,检查项目随机抽取。各地也要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活动,督促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重点加强混凝土质量管控,保障工程结构安全,促进我市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九)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

深入研究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分析建立工程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检查考核项目,引入视频记录、实时影像等辅助监管技术,最终实现以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体系规范施工企业行为,促进工程质量不断提升,营造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南通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十)开展轨道2号线品质提升活动

结合2022年7月份召开的轨交2号线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现场观摩会,研究制定安装施工质量标准,组织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开展对标找差专项行动,促进2号线全线质量整体较大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抓好组织落实。市住建局成立建筑施工“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制定方案、统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质量处、建材处、质监站负责同志组成。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活动主题,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质量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动员,积极发动公众参与。各地要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要加强对“质量月”活动的指导,把“质量月”活动打造成为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平台,引导社会共同参与,让工程质量工作赢得更多的关注和支持。要充分发挥企业在“质量月”活动中的主力军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加强行业自律,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促进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三)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地要明确活动联络员,负责活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请于9月5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市住建局。10月8日前将有关活动情况、典型案例、图片及视频等信息资料汇总以报告的形式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联系人: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施沈杰;联系电话:59000393;电子邮箱:752183438@qq.com。

附件:202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主题标语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日

附件:202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主题标语.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