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及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0-02-05 14:3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及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苏建函〔2020〕37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根据文件精神,今后安管人员考核资格审核,将对申请人经所在企业自主培训或委托第三方培训合格并由企业出具的合格证明,予以认可。同时,请各县(市)、区积极开发和采用优质的继续教育网络化授课系统,以便广大学员根据自身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线上或线下学习,切实提高培训实效。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4日

苏建函人【2020】3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