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通市优秀设计师评选的通知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8-09 16:4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市城乡规划设计行业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提升城乡建设发展水平,进一步增强南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决定开展首批南通市优秀设计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在我市从事城乡规划、建筑和风景园林设计工作,并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评选不超过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强烈社会责任感,具备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相关领域取得卓著成绩,在业内外享有较高声誉。

(二)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规划、建筑)。

(三)自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关工作(含研究生就读时间)15年以上(有特殊贡献者除外)。

(四)为相关专业领域的学术、专业技术带头人,主持过2项以上大型或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含境外项目)的规划或设计工作,有建成或投入使用的项目且业内和社会认可度高、具有典型示范作用,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同期、同类型项目国内先进水平或省内领先水平,效益良好,个人贡献突出。

(五)在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以及解决重大工程建设技术难题方面成效显著,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三等奖以上奖项,或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三等奖、省(部)级和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项,或市级优秀勘察设计奖一等奖。

(六)在工程设计领域有较高的理论造诣,出版过著作;或在有正式刊号的国家级或省级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过2册以上省(部)级及以上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已正式发布)的制订工作。

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不得推荐。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由本人填写申报表。

(二)资料提交。申报推荐材料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专家评审。召开评审会,依据评选条件,结合申报人业绩、获奖和科研情况,对申报人员进行排序。

(四)确定名单。南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专家评审排序,研究提出提名人选,报请市人民政府审定。

四、有关要求

(一)请符合要求的申报人梳理个人主要工程业绩、获奖情况、科研成果等资料,根据“评选条件”的顺序编印成册,于8月12日下班前送至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请在申报材料对应位置签字盖章,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评选资格。

联系人:顾黎泉,电话:59000919,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办公大楼2105室。

附件:1.南通市优秀设计师申报表

      2.南通市优秀设计师评选量化评分材料登记表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9日

关于开展南通市优秀设计师评选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