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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来源: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发布时间:2023-05-10 字体:[ ]

通建安监〔2023〕14

2023年4月份,我站按计划开展轨道交通工程1号线、2号线一期工程日常综合抽查,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暨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施工消防、扬尘防控、劳动用工管理等专项检查工作,共计抽查32次,开具抽查记录32份、隐患整改通知书36份、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发现相关隐患与问题271条,约谈1次,申请行政处罚1次,相关隐患与问题分类统计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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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轨道交通工程4月安全隐患与问题汇总

一、安全检查

(一)安全抽查

1.基本情况

2023年4月份,我站按计划开展轨道交通工程1号线、2号线一期工程日常综合抽查、安全生产治理暨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建筑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与施工消防专项治理、防高坠、整治“三违”、第三方安全状态评估检查等6项工作,共计抽查26次,开具隐患整改通知书34份,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发现安全隐患与问题260条。

(二)安全专项检查

1.安全生产治理暨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

本月按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治理暨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16次,开具整改通知书16份、停工通知书1份,发现相关隐患45条。

2.建筑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与施工消防专项治理行动

本月按计划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与施工消防专项治理行动抽查18次,开具整改通知书9份,发现相关隐患29条。

3.防高坠、治“三违”专项检查

本月开展防高坠、治“三违”专项检查,共检查19次,开具整改通知书16份,发现隐患47条。

4.第三方安全状态评估检查

本月开展第三方安全状态评估检查,共检19次,开具整改通知书21份、发现相关隐患139条。

(三)主要问题

①分包管理不到位:分包单位专职安全员未到岗,劳动合同缺失。

②安全防护缺失:基坑临边防护恢复不及时;楼梯临边防护缺失;外脚手架操作平台防护栏杆高度不足;站内移动脚手架操作平台防护栏杆缺失;个别洞口未及时封盖;建筑施工人员高处作业未配备安全带。

③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未及时比对第三方监测和施工监测数据。

④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开展消防专项自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门窗设置铁栅栏影响逃生等。现场关键部位灭火器配置不足,巡检不及时,失效的气瓶未及时更换。

⑤机械设备管控不到位:升降剪叉车高度限位装置失效。

⑥临电管理不到位:配电系统未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设置,电箱一闸多接;线缆悬挂在钢管脚手架上未绝缘处理,破损的线缆未及时更换。

⑦基坑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

(四)较差项目

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05标(施工单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钟秀路站2#附属清障作业高度超过非机动车道侧围挡高度,安全距离不足且未采取防护措施;3#附属基坑暴露时间较长,未按规定开展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工作;CX13处钢支撑取消未见相关核定手续;1#风亭基坑专项方案专家评审仅4人签字,不符合评审流程;施工监测报告未报总包单位审核;工人宿舍生活区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二、扬尘整治专项行动

(一)基本情况

本月开展扬尘日常抽查与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共计20次,开具整改通知单5份,发现相关问题5条。

(二)主要问题

部分项目附属出入口存在裸土未覆盖、破除作业未湿法作业、场地浮灰较厚、清扫不到位等问题,存在车辆未冲洗带泥上路现象。

(三)较差项目

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05标(施工单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南通市空气质量每日督查工作专报多次通报钟秀路站场地干燥未冲洗、破除作业无降尘措施。

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06标(施工单位: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南通市空气质量每日督查工作专报多次通报体育公园站施工工地裸土未覆盖,4月11日我站现场检查仍发现体育公园站内围堰施工建筑土方未及时清运或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扬尘管控不到位。

三、劳动用工检查

(一)日常巡查

本月开展劳动用工管理专项抽查25次,开具涉及四项制度检查记录22份,限期整改通知单5份,发现相关问题6条,协调处置工资纠纷1起。

(二)主要问题

部分标段分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及个别工人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较好项目

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02标(施工单位:中铁八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工人月度考勤表、工资支付表严格按照规定格式统一编制,并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严格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巩固提升专项行动。请轨道集团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苏建质安〔2023〕50号)和《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通政传发〔2023〕25号)文件要求,聚焦“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聚焦精准消除事故隐患,健全安全责任体系,精心谋划、专心推动、细心落实,确保轨道工程专项治理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2.严格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轨道工程各参建单位要认真学习《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质安〔2023〕58号)和《关于加强全市动火作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通安委办〔2023〕57号)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动火作业的安全风险,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动火作业管理,严格执行“八个严禁”。各项目部要重点学习观看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中安全资源库中的消防培训视频,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向社会作出1次消防安全承诺、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维护保养1次消防设施、组织1次全员培训、开展1次全员疏散消防应急演练),组织多轮全覆盖的动火作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项目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消防专员等熟悉掌握动火作业各项管理要求,从严管理,坚决杜绝施工现场违规违章动火作业行为。

3.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请轨道集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督促各项目部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建设单位应严格按月拨付人工费。总包单位应确保工资专用账户正常使用并做好工人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实名制考勤和每月工资表核算工作,工资表应细化,明确应发、未发和实发金额且经工人本人签字确认。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