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440号建议办理结果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5 11:10 累计次数: 字体:[ ]

陶永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十三五”期间,根据省政府和住建厅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总体部署,南通市在加快城市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进程中,始终把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善群众宜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质量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把 “住区适老化改造、省级宜居居住区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整治范畴,列为城建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考核项目加以督促推进。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体制机制建设,完成“十四五”老旧小区改造编制规划,积极探索老旧小区改造的方法措施,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跑出南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速度”,形成“美丽南通”可推广可复制的成功经验。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十三五”期间,全市2000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总量797个,面积1972.65万平方米、233928户,完成整治429个,总建筑面积1479.3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77516.2万元,惠及居民户190036户、约589111人。

二、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情况

自2010年开始,南通市委、市政府一直把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作为为民办实事事项实施。 “十三五”期间,尤其是2017年以来,根据省政府和省住建厅对老旧小区改造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推进改造的强度和整治内容逐年加大。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机制,结合实际推进综合整治。市本级由市住建局牵头各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坚持市级主导、区级统筹、街道主体推进,按照“整体规划、分片实施,明确标准、因地制宜,多元筹资、区域平衡,居民自愿、各方参与”的原则,将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作为城市建设补短板高质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主城区老旧小区居住条件和环境品质明显改善,公共服务和社区治理体系趋于完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

(一)各级重视,推进实施,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市区老住宅小区整治工作从2000年即已开始,至今大致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0-2005年,由原市规划部门牵头,以环境改善为主,实施道路修复、地下管网改造、化粪池清淘、绿化整治等,经费主要来自市房改解困解危基金。第二阶段:2006-2009年,由原市建设部门牵头,以设施改造为主,实施雨污分流、绿化修复等,经费主要来自市、区两级财政资金。第三阶段:2009年8月市人大视察调研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情况,原市房管局参与协调和落实,调研活动后,市政府明确了老旧小区整治由原市房管局牵头。2010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通政发[2010]100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整治形式,厘清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内容标准,确定了经费来源。组织形式:2010年设立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工程的综合协调和组织推进工作。职责分工:市住建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区上报的老旧小区整治方案进行会审,督促各区组织实施、验收等;其他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密切配合,参与老旧小区整治方案的审核、监督、验收、审计、拨付资金等。各区政府(管委会)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协调有关问题,调处相关矛盾纠纷,组织业主参与监督整治工程质量,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改造内容:以完善小区基本生活功能为重点,通过整治做到小区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绿化整齐美观,主要为8个方面,1.完善基础设施,2.房屋修缮改造,3.提升环境质量,4.完善公建配套,5.改造技防设施,6.适老化改造,7.推进加装电梯,8、落实长效管理。经费来源:经费由区级财政统筹安排,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审核通过的年度整治方案,在工程竣工并经专项审计后,按审计审定金额的30%以奖代补,所需经费在城建资金中列支,2014-2016年列入省综合整治项目的奖补资金增加20%,2020年提出市级财政承担老旧小区综合奖补资金为50%,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政府财政支持,2017年以来,位居全省第二。

(二)积极探索,创新举措,全面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2013年开始,我市积极探索老旧小区整治模式,对以往老旧小区单项整治转为综合整治推进,编制整治手册,规范整治内容、标准,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合力组织推进。一是探索老旧小区由单项整治转为综合整治。市住建局牵头引导各区在年度计划安排上,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根据民生需求,加大资金投入,着力点放在由过去单项整治模式转变为全面整治,推动老旧小区“整治一处满意一片”,达到市政府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要求,努力把为民办实事事项落到实处。二是形成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合力。市区老旧小区整治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各区政府(管委会)承担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拟定年度计划,确定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和审计,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市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老旧小区整治工作。三是联合评审科学制定整治方案。推动各区政府(管委会)在近年来老旧小区整治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区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特点,提前着手、会商民意,科学制订老旧小区整治设计方案,督促各区在方案初步设计后及时上报。组织市区老旧小区整治办公室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方案进行参评会审,修改完善。四是加大整治工作考评力度。根据市政府明确的老旧小区整治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倒排任务完成时间节点,督促各区老旧小区整治工作按照计划进度推进。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考核办法,明确了老旧小区季评月考的标准要求。坚持每月深入到各区老旧小区整治牵头的职能部门、街办、社区、老旧小区整治项目现场进行调研,解决整治工作遇到的难题。

(三)财政支持,社区托底,建立完善老旧小区整治后的长效管理制度保障。目前,市区老旧小区基本都是由街道社区托管。崇川区老旧小区日常保洁管理由社区落实专人负责,区政府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划拨给街道、社区,基础设施管养,由区市政养护公司负责;原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费补贴政策,分别按照0.2元/平方米.月和0.3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由区政府对社区进行补贴,并每月组织检查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发放。两区合并后,相关补贴如何统一,尚待研究。

三、“十四五”目标和工作思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根据住建部等三部门联合召开的老旧小区改造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住建厅2020年老旧小区推进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全市全面推进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

(一)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统筹协调机制。2021年,全市8个县(市、区)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为统筹推进改造各项工作提供了基础性保障。

(二)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生成机制。2021年我局牵头组织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做好属地内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的摸排工作,全面统计小区的规模,业主户数,居住人口等情况,一个小区建立一个档案清册,在此基础上,征求广大业主的改造愿望,明确小区改造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完成了需要改造老旧小区项目库和“十四五”城镇老旧小区规划编制的上报工作。我市主城区两区合并后,为了系统开展好这项工作,崇川区对2000年前的小区再次进行基础调查,经统计,全区共有251个老旧小区,总建筑面积1080.6万平方米,住宅楼3896幢,涉及13.13万户。改造底数摸清之后,着手制定《崇川区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将剩下的23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轻重缓急和体量大小,分5年完成综合改造。2021年,全市已列入国家改造计划和省民生实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96个,主要集中在我市主城区,其中,崇川区计划改造48个小区78个项目,县(市、区)改造18个老旧小区。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当年施工当年完成。

(三)因地制宜确定改造内容和标准。根据不同小区的类型,制定不同的改造方案,做到一小区一方案。针对建成年代久远,配套设施破损严重的老旧小区,采取推倒重来,彻底改造的方案实施。对于相对完好的老旧小区,分成三类实施。一是保基本类。做好小区内的水、电、气、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完善。二是提升类。在保基本的基础上,改造一些提升类的基础设施,包括公共活动场地、配建停车场、活动室、物业用房;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017年以来,南通市市本级、海门、如皋、启东相继出台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截止目前,全市完成加装电梯47部,25部正在施工建设;今年6月,市政府对《南通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明确了既有住宅4-7层楼财政补贴标准,充分调动既有住宅业主加装电梯的积极性,为加快推进住宅加装电梯,确保今年市本级推进加装电梯50部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三是完善公共服务类。在前两者的基础上建设“完整社区”,改善居住条件,完善社区的养老、抚幼、文化室、医疗、助餐、家政、快递、便民店等社区公共服务。

(四)引导动员业主全程参与机制。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领、各方支持”的原则,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政府引导和统筹协调,动员群众广泛参与,保证改造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改造取得预期效果。

(五)创新小区改造投融资机制。按照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类标准,通过采取“居民出一点、社会支持一点、财政补助一点”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探索金融以可持续方式加大支持力度,运用社会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等,建立多元融资机制。

(六)探索建立后续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做群众思想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居民花钱购买服务的意愿。让居民充分协商,指导居民组建业主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的管理,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小区改造的成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继续牵头做好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