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425号建议办理结果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5 11:05 累计次数: 字体:[ ]

张丽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顿房地产交易秩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学区房、区位配套、价格优势等因素促进了我市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整体发展,尽管目前我市二手房交易市场整体保持稳健,但仍存在着中介机构经营不规范、房源信息发布不对等、买卖交易过程不透明等问题,为持续整顿我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规范房地产主体经营行为,我市重点在以下方面持续发力、稳步推进:

一、创新资金监管方法,保障交易资金安全。2020年12月1日起,我市在崇川区范围率先施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新政,对利用贷款交易的二手房交易资金实行强制全程监管,实现了带抵押房产的交易合同备案、原抵押权注销、转移登记和新设立抵押权的同时办理,杜绝了假证骗贷、跨行多贷等欺诈行为发生,也大大提升了买卖交易过程的透明度,最大程度保障了交易资金安全。

二、启动中介信用评级,引导诚信规范经营。2020年起,我市正式施行《南通市市区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对市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黑白名单”管理,通过对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的加减分,将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等级分为A级(信用优秀)、B级(信用合格)、C级(失信警告)、D级(失信)四个等级,并对评定为C级、D级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重点监管,并视情冻结机构网签资格。利用信用等级奖惩机制,激励房地产经纪机构诚信规范经营,切实减少、杜绝经纪机构发布虚假房源、“吃差价”、炒卖房号等违规行为。

三、建立信息发布平台,优化服务便民利民。充分发挥线上优势,研究建立房源官方发布平台,目前已初步通过“南通房地产”微信公众号、“通房e办”微信小程序,建立了二手房源发布平台,同时严格审核房源发布信息,通过人脸识别、身份验证、产权验证等流程,保障房源信息真实性、可靠性。

四、部门联合秩序整顿,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联合市公安局、网信办、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自媒体信息发布整治专项行为,同时组织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领域专项排查,对存在发布虚假广告、虚假房源、炒卖新房、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考虑和采纳您的建议,持续整顿我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完善平台建设,官方发布房源。进一步完善“南通房地产”微信公众号、“通房e办”微信小程序房源信息发布功能,持续优化程序功能运用,同时加大程序推广宣传力度,提高受众知晓度和使用率,逐步实现市区二手房源官方发布,探索研究同步发布区域二手房源交易指导价,为交易双方提供安全可信的市场环境。

二是加强秩序整顿,营造良好环境。联合职能部门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规范二手房信息发布行为,会同网信办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房源信息及挂牌价格的真实性、合理性核验,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对炒作“学区房”概念、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严肃处理。

三是优化资金监管,保障群众权益。逐步拓宽市区存量房资金监管新政施行范围,同时不断优化存量房资金监管办法,实现监管流程再提速、交易流程更透明,全面兼顾交易安全和办事效率,切实保障交易资金安全,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关注并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整顿工作,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