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544号建议办理结果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5 13:37 累计次数: 字体:[ ]

范建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些小区物业管理欠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1994年我市引入市场化物业管理以来,物业服务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但如您在建议中指出的小区物业服务管理问题,客观反映出我市物业服务企业总体发展情况还不理想,服务水平与广大业主的期盼还有差距。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致力于物业管理行政职能转变,深度实施管理体制下沉,突出常态长效,规范企业管理服务行为,不断提升居民生活满意度。

一、持续强化对物业行业的监督管理

为确保日常监管高频长效、物业服务质价相符,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持续开展物业管理小区环境维护和电梯、消防安全“421”常态检查,将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小区秩序维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作为检查重点,督促企业提高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做好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落实有资质的维保单位,提高抵御事故风险能力。突出检查和整改结果运用,对检查得分较低或未限期落实整改的企业纳入信用监管,实施年度星级评定,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将企业信用等级作为分类监管、评先评优、招标投标的重要依据。2021年起,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物业服务品质提升活动,对标找差,分步推动完成商品房小区、有专业化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和拆迁安置房小区物业服务品质提升工作,逐一排查梳理,逐一建立小区档案和问题清单,按照“一小区一标准一方案”制定提升措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改。

二、广泛开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

进一步加强对《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强化小区居民城市生活和物业消费观念,引导居民逐步树立“花钱买服务”的意识。倡导文明生活方式,纠正毁绿种菜、饲养家禽、私拉乱接、乱堆杂物、侵占消防通道等陋习,提高业主遵纪守法、文明自律意识,减少邻里和物业服务企业间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联合媒体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机动车违法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装饰装修和违章搭建等行为进行集中曝光,提高业主安全防范意识。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开展安全常识宣传,定期邀请消防部门在物业服务区域开展消防现场教学和演练,示范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火灾现场初级处置和救援逃生的各种技巧,提高物业从业人员救灾技能和业主逃生自救能力。

三、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积极作用

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服务企业监督选聘、公共维修资金使用审核、公共部位更新改造、大多数业主意愿要求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将指导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社区按照法规政策规范业主委员会的筹建、议事等活动,定期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培训,着重加强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业主委员会建设和作用发挥、小区长效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培训。积极引导业主委员会主动作为、善于作为,加快提升其议事决策能力、矛盾化解能力,对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管理的,可以通过申请第三方对服务收费进行评估,也可以对沟通后仍无明显服务改善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程序启动解聘和重新选聘工作。

四、健全完善多方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机制

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建引领“四位一体”治理模式,探索推动“交叉任职”,业主委员会成员和物业项目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实现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会同发改、市场监管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居民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项目、标准,以及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的检查监督;持续加强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的协同处置,集中开展住宅小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检查,对楼道乱堆乱放、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和堵塞、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开展小区违法建设、破坏绿化等行为的治理,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的前置作用。

物业管理关系广大业主切身利益,我们将积极探索与创新,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考核,强化行政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给广大业主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