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463号建议办理结果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5 11:24 累计次数: 字体:[ ]

施泳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1994年我市引入市场化物业管理以来,物业服务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但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及物业费的收取问题,客观反映出我市物业服务企业总体发展还不理想,服务水平与广大业主的期盼还有差距。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致力于物业管理行政职能转变,深度实施管理体制下沉,突出常态长效,规范企业管理服务行为,不断提升居民生活满意度。

一、持续强化对物业行业的监督管理

为确保日常监管高频长效、物业服务质价相符,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持续开展物业管理小区环境维护和电梯、消防安全“421”常态检查,将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小区秩序维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作为检查重点。同时,今年我市启动了为期三年的物业服务品质提升活动,分步推动完成商品房小区、有专业化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和拆迁安置房小区物业服务品质提升工作,逐一排查梳理,逐一建立小区档案和问题清单,按照“一小区一标准一方案”制定提升措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改。为进一步强化信用激励与约束,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构建守法履约的市场环境,推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今年制定印发了《南通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实施年度星级评定,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分类监管、评先评优、招标投标的重要依据。

二、健全完善居民小区多方共建共治机制

加强部门联动,会同发改、市场监管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项目、标准,以及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的监督查处力度,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和信息公示等行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建引领“四位一体”治理模式,有效协调解决基层治理中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第一时间发现和报告的前置作用,协助属地街道和应急、消防、城管等部门开展楼道乱堆乱放、消防车通道占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法建设等清理整治工作,提供小区安全防范服务。

三、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积极作用

指导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社区按照法规政策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筹建、换届工作,严格把关筹备组、业主委员会成员。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日常议事活动、信息公布等工作的监督,提高依法依规履职能力,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定期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培训,着重加强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业主委员会建设、小区长效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培训,引导业主委员会主动作为、善于作为,真正发挥出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服务企业监督选聘、公共维修资金使用审核、公共部位更新改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通过培训不断提高行业相关人员整体素质

加强对街道(镇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一线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结合《民法典》《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施行,持续开展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协会作用,组织开展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完善人才培养机制,通过组织企业高层、项目经理和消防、房屋维修等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搭建专业团队和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管理关系广大业主切身利益,我们将积极探索与创新,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考核,强化行政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给广大业主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