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553号建议办理结果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5 13:47 累计次数: 字体:[ ]

许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老旧小区进行绿化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老旧小区绿化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人居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绿化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是城市环境建设的组成部分。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生态环境建设,2020年市级机关机构转隶,专门成立市市政和园林局,推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我局积极配合市市政和园林局积极做好住宅小区绿化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加强对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的绿化维护和管理,不断提升小区的环境。

一、加强部门沟通,明确管理主体形成联动机制

住宅小区绿化是住宅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住宅小区有生命的配套基础设施,对提升住宅小区景观面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市民生活品质有着重要作用。根据2008年《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相关规定》,我局具体负责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住宅物业管理;各区政府(管委会)属地街道负责拆迁安置房和保障房,以及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的老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近年来,我局会同绿化管理部门主动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联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管小区绿化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建立定期的工作例会制度,及时通报有关工作计划、工作要求和工作进展,定期通报住宅小区绿化投诉受理和处置情况,及时沟通住宅小区绿化重大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置情况,共同维护小区良好的绿化环境。

二、完善政策制度,规范住宅小区绿化整治改造

(一)完善政策,规范绿化管理。我局将会同市政园林局修订住宅绿化管理办法,完善小区绿化相关技术规范及管理制度,单位、企业对住宅小区绿化进行调整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绿化调整改造方案必须经过公示、征询意见,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涉及迁移、砍伐树木、临时使用绿地以及对绿地调整改造减少绿地的,还应按程序报绿化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推进住宅小区实施综合改造,充分发挥住建、绿化部门优势,共同筹措资金,确保在房屋、道路、管道等得到改造的同时,小区绿化品质和景观面貌也有所提升。确无条件提升的,及时恢复被损绿化,确保改造后绿化总量不减少、绿化品质和景观面貌不低于改造前水平。

(二)推进整治,绿化提档升级。南通市市区老住宅小区整治工作从2000年即已开始,至今大致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0-2005年,由原市规划部门牵头,以环境改善为主,实施道路修复、地下管网改造、化粪池清淘、绿化整治等,经费主要来自市房改解困解危基金。第二阶段:2006-2009年,由原市建设部门牵头,以设施改造为主,实施雨污分流、绿化修复等,经费主要来自市、区两级财政资金。第三阶段:2009年8月市人大视察调研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情况,原市房管局参与协调和落实,调研活动后,市政府明确了老旧小区整治由原市房管局牵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区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明确,对9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整治。2010年以来,我局会同各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成员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先后投入近8亿元,完成了95年前建成的81个老旧小区的整治任务。整治的主要内容:涉及楼宇出新、单元门窗更换、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更换落水管、强弱电线捆扎、道路拓宽、车位改造、绿化提档升级、适老化改造、小游园建设,其中,绿化提档升级列为老旧小区整治的重要内容,鼓励小区改造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种空间和立面,发展住宅小区立体绿化,增加绿化率。

2021年,全市已列入国家改造计划和省民生实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96个,主要集中我市主城区,其中,崇川区计划改造48个小区78个项目,深化改造内容,对小区绿化移栽补种,保持绿化覆盖率,推进小区提档升级绿化改造老旧小区。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当年施工当年完成。

三、加强监督指导,提升住宅小区绿化日常养护管理

我局根据绿化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力度。一是明确绿化养护按等级提供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在接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前应按相关要求与业主明确绿化养护范围、等级及对应的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从事住宅小区绿化日常养护作业时,应建立专门的绿化养护台账,按照国家及省、市、县(区)发布的技术措施及要求实施,文明作业。二是明确住宅小区绿化专业养护。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绿化养护内容和标准实施养护。聘用绿化养护专业单位进行修剪、施肥、移植、病虫害防治等专业性较强的绿化作业。物业服务企业委托绿化养护专业单位实施绿化养护的,应当签订绿化专业养护合同,负责对养护单位实施作业时的日常监督管理。绿化养护专业单位可在已具备园林绿化施工资质或得到园林绿化养护企业能力认定的企业中选择。三是提供小区绿化公共服务。绿化、园林等绿化专业机构,除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提供绿化专业公共技术服务外,要重点主动帮助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提供树木、草坪防病治虫等专业服务,以加强小区绿化日常养护管理。

四、坚决制止毁绿、占绿现象,建立培训、检查、考核机制

2021年,为坚决制止毁绿、占绿现象,市城市管理局制定了开展市区城市绿化违法行为综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一是制止毁绿、占绿现象。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加强对住宅小区绿化的日常巡查,发现擅自占绿、毁绿等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城管执法部门,使违法行为止于萌芽状态。对确已发生的违法行为,城管执法部门接报后及时核实、严肃查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的取证、查处工作。二是鼓励居民参与住宅小区绿化的爱绿、护绿行动以及有组织的养绿行动。小区居民对绿化养护标准、养护等级、养护面貌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可以向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相关部门反映。禁止将小区内共有绿化圈为私人绿化。三是明确各区(管委会)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引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人员接受绿化法律法规培训,配合绿化部门做好重大病虫害防治等专项技术的培训。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鼓励绿化养护人员参加绿化职工技能培训,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绿化养护管理水平。三是加大宣传,会同绿化管理部门结合“绿化服务进社区”等工作,加大绿化宣传服务力度,不断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绿化管理水平,提升社区居民绿化保护意识,营造住宅小区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