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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地核查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发布时间:2022-06-10 字体:[ ]

通建管〔2022〕1号

市区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相关单位:

自6月8日起,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地2021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开展实地核查,为做好实地核查前的迎检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自查自纠。请各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认真按照《在建工程项目实地核查表》(见附件1)列明的检查内容及要求,逐一对照自查项目开工以来保障工人工资支付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江苏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南通)维护管理、实名制考勤与合同台账的一致性,项目经理和总监考勤率,专户代发等要求落实情况。各在建工程项目应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劳资员为主要责任人,成立专项行动小组,进一步规范整理相关资料台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立即落实整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情况的监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做好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

二、加强江苏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南通)的运用。结合江苏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南通)统计数据及上半年劳动用工专项检查,部分在建工程对实名制考勤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使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实名制管理主要问题表现为无管理人员入库、无考勤更新、考勤率低、未及时做好人员信息动态管理、退场人员未及时清理等。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主要问题表现为建设单位未按时足额向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分包企业未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发放工资、每月未核算工资、用工结束未及时结清工资等。请各在建工程项目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0〕1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通住建筑〔2020〕253号),对照上述所列问题,严肃认真落实整改,并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实名制系统的现场管理和数据运用,使之成为提升工地管理水平、保障工人工资支付的有效手段。

三、巩固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项目管理人员,尤其是项目经理、项目劳资员应熟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严格规范落实施工现场维权公示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进行权利义务书面告知,进一步提高工人对自身权利和维权渠道知晓率、普及率,努力营造共同关注、维护工人权益的良好氛围。

即日起,市建管处将对市区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工程项目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工整改;对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置。

附件:《在建工程项目实地核查表》


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22年6月8日    

在建工程项目实地核查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