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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市安监站 发布时间:2019-12-31 字体:[ ]

通建安监【2019】39号

市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在建工程项目部: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冬季气候寒冷干燥,雾雪天气增多,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时值春节,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务必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生产安全责任落实。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督导组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红线,抓实抓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务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基本消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盲区漏点,化解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推进建筑施工工人安全教育、信息化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三个全覆盖”。

各单位、项目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配合接受督导检查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的重要契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隐患就是事故”意识,把重大风险隐患作为重点,拿出有力有效的行动和措施,抓好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全力推动全市建筑施工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施工管理,深入开展排查治理行动

各单位根据有关文件要求,针对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特点,集中力量、集中人员开展不懈怠不松劲防事故防反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等行动,合理安排施工,避免盲目赶工。

一是要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特别是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和脚手架等方面存在的施工安全隐患。工程参建各方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现场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认真落实防火防冻等冬季施工安全措施,遇有暴雪、大风、大雾和强降温天气,严禁各种室外、露天施工作业。

二是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建安办函〔2017〕12号)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苏建质安〔2019〕378号)等安全管理制度,着力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严把核查报验关、方案论证关、过程检查关、验收关,最大限度地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三是要狠抓施工扬尘治理,持续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2019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六个百分百”工作措施,深入治理扬尘污染,进一步落实抑尘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管理体系,使市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各项责任措施落到实处,全面提高市区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管理水平。如春节期间仍需施工的,应按照我站相关环境卫生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环境卫生防控特别是扬尘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扬尘污染事件。

四是要提前筹备春节停工工作,各单位要在春节停工前按照《春节停工验收表》(附件1)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落实电源切断、设备封停、应急值守、人员撤离等相关安全措施。施工单位要及时掌握工人工资结算信息,及时结清工人工资,防止出现工资纠纷,甚至上访事件。

三、强化应急值守,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扎实开展风险评估、险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认真组织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和除险加固,全力做好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生产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雨雪、冰冻、大雾大风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要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和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充实应急救援各项准备,确保一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能及时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指挥有力、处置有效,将损失降到最低。

四、强化检查验收,严格把好复工条件关

节后复(开)工初期,人员容易产生麻痹、松懈的思想,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时段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后复(开)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分析研判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对策,切实做到“企业主体责任具体化、风险辨识管控精准化、企业达标贯标持续化、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安全培训教育全员化”,严防节后复(开)工期间事故发生。

一要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特点,全面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各施工单位要紧抓节后施工人员心理特点,结合本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案例等内容开展培训教育,确保安全教育全面到位,教育记录有据可查;要根据施工特点分工种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的工人严禁上岗作业。

二要突出重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春节后复(开)工前,各单位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把项目复(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关,严格落实“项目部自查、施工单位复查和建设、监理单位核查”三级检查验收制度。检查要做到全面覆盖、不留盲区,要对项目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到岗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人员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以及节后排险消患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四定”原则及时落实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要抓住要点,全面核验复工条件。对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齐、施工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扬尘防控措施不落实、现场防护不达标、重大专项方案不审查、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监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项目,一律不得复(开)工,严禁不检查和带问题复(开)工。

五、强化信息报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节前停工信息报送。

房屋建筑工程春节停工前,各企业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于1月20日前将《春节停工验收表》(附件1)和《房屋建筑工程2020年春节期间值班表》(附件2)以施工企业为单位,报送我站综合科310室。

轨道交通工程春节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标段于1月20日前,填报《春节停工验收表》(附件1)和《轨道交通工程2020年春节期间值班表》(附件3)报送至轨道交通现场指挥部302室,应明确每日带班领导和安全负责人(如临时变更,及时在微信工作群中告知),做到信息畅通、管理到位。

2、节后复工信息报送。

工程项目春节后复(开)工要严格履行监理审批制度,各施工单位要及时将《春节后复工条件验收报告》(附件3)以施工企业为单位报送我站综合科310室。轨道交通工程报送至轨道交通现场指挥部302室。

我站将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节前由站领导带队进行抽查,节后分组对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开展节后复工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检查结果在网站上公布。检查中发现复(开)工条件不具备或企业复工条件把关不严仍擅自复工的,除坚决予以停工整改外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申报企业不良记录等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申请行政处罚。

附件1.《春节停工检查验收表》

附件2.《房屋建筑工程2020年春节期间值班表》

附件3.《轨道交通工程2020年春节期间值班表》

附件4.《春节后复(开)工条件验收报告》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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