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工作提示

来源: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发布时间:2024-12-24 字体:[ ]

主城区各建筑起重机械相关单位:

为充分吸取近期省内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主城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主城区房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提示如下:

一、落实落细管理制度

各在监工程参建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类起重机械事故教训,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在监工程参建单位要严格对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关于切实落实建筑起重机械日常管理职责的工作提示》和《南通市主城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细则》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起重机械进场验收制度、设备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制度、安装单位资质许可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装拆卸工程监理旁站制度、教育培训与交底制度、安装工程验收制度等,确保起重机械从选型、进场、安装、顶升、附着、使用到拆卸的全过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严格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各参建单位应“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持续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起重机械从严从细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闭环管理;问题隐患较多或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应对相关设备进行停工整改,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各参建单位应认真组织宣贯《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爬升(降)以及附着前对结构件、爬升装置和附着装置以及高强度螺栓、销轴、定位板等连接件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的相关要求;确保建筑起重机械主要受力构件无可见裂纹、严重锈蚀、塑性变形、开焊,或其连接螺栓、销轴缺失或失效等情况;确保塔式起重机与周边建(构)筑物或群塔作业保持安全距离;确保未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吊索具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三、加强使用过程管理

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对设备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转场维保记录、维修和改造记录等与产权备案登记信息进行核验。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要结合建筑起重机械说明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明确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顶升、附着过程操作方法、顶升计划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塔式起重机基础施工应根据塔式起重机型号、现场地质及施工条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属于危大工程的起重机械安拆、非标安装等作业,应严格落实方案编制、审核、论证、交底等相关工作。起重机械作业交底内容要根据作业当天天气情况、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重点明确建筑起重机械作业过程中易发生事故的工序、步骤和点位,并做好针对性预防工作。

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组织施工前安全条件验收及安装前后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人证合一,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作业现场有无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作业现场是否存在交叉施工等现象。施工作业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建筑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实施,其中塔机顶升作业时要使用顶升梁保险,重点防止顶升套架滑落、突发性断电等意外工况;顶升前应加强对液压系统检查,确保顶升油缸体系无异常后方可进行作业。

施工单位应配备建筑起重机械专职管理人员,定期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群塔作业要符合规范要求;吊装作业应符合“十不吊”规定;严禁在雨、雪、雾、霾、沙尘等低能见度天气时进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起重机械最高处的风速超过 9.0m/s(五级) 时,应停止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吊装等作业。冬季施工时,应及时清除积雪,并采取相应的防滑防冻等措施。

四、强化交叉作业管理

建筑起重机械安拆、顶升、吊装等高风险作业时应避免存在上下交叉作业。高风险作业前应对作业面下方、回转范围及其他可能影响区进行全面清理,并严格落实高风险作业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要求。严禁吊物经过无防护措施的人员作业区域,严禁拆卸、顶升等作业面下方有人员交叉作业,严禁塔吊大臂、吊钩、吊物等未按安全规定进入高风险区域。

五、强化信息化管理

各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应严格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应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书、使用登记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4〕537号)文件要求,认真对照《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相关要求开展设备产权备案和信息补录工作。

各参建单位应充分应用“南通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实时查看设备运行和使用情况,对违章行为及时处置,强化对操作人员违章行为的约束。

六、做好应急值守

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应急处置各项规定,确保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专人值守。应加强应急演练,落实装备、物资、通信等保障措施。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参建人员能按照既定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置办法,第一时间上报并按程序处理,确保科学施救,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