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建安监〔2019〕26号
为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我市森林旅游节期间市区建设施工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全面推进市区面貌提升,营造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气氛,根据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森旅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我站决定于9月至10月在市区建筑工地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迎森旅”专项综合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决扛起保安全、保稳定的政治责任,以“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迎森旅”为工作主线,以落实“严查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严查隐患风险是否整改”为手段,以“确保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较大损失”为目标,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国庆和“森旅节”期间安全文明生产工作。
二、开展时间
2019年9月至10月。
三、专项行动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行动范围
市区(崇川区、港闸区)、中创区房屋建筑和轨道交通工程。
(二)专项行动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1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19年南通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住建发〔2019〕98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着重检查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肢解发包,是否存在指令施工企业抢工期、赶进度,是否存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到位等。
1.2推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住建发〔2019〕37号)文件要求,对承诺事项进行自查自纠,特别是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是否清楚承诺的内容,是否履行承诺的事项。
1.3强化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各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加大检查力度,严把危大工程方案审查、巡视检查、节点验收关,严格执行安全监理报告制度。
2.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综合治理
2.1强化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工地围挡、场容场貌、建筑材料堆放、污水排放、垃圾处置等在严格按照我站《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工作标准》(通建安监〔2018〕7号)要求落实的基础上,为迎大庆、迎“森旅”活动还须做到:工地围墙(挡)刷新美化靓化,结构外立面安全网无缺损并清洗干净,严格禁止从楼层内直接向外抛洒建筑垃圾等不文明施工行为。
2.2突出“森旅节”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根据南通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2019年中国森林旅游节空气质量保障方案》,会前整治阶段(方案印发之日起至10月15日)按照《南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橙色预警采取II级管控措施管控。“森旅节”会期保障期间(10月16日至10月22日),核心区除民生保障项目以外,其他露天拆除、施工工地作业暂停。停工项目应做好停工前准备和停工期间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工作;复工前须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工作,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恢复施工。确需施工的民生保障项目,须制定相应的“森旅节”期间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方案,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报我站备案后方可施工。
2.3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强化应急处置机制,落实人员、设备、物资,确保污染天气或特殊气候条件下扬尘可控。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在启动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时,能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相应等级的应急防控措施(包括暂停施工),最大程度削减污染峰值。
3.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
3.1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号)、《江苏省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和《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建安办函〔2017〕12号)等安全管理制度,着力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保障危大工程的工期和费用,是否在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对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审核、论证以及是否按方案实施,项目负责人是否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期间在岗履职;监理单位是否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对危大工程实施专项巡视检查;深基坑、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安拆、脚手架工程等房建工程危大工程关键节点验收是否完善;施工监测、周边环境巡查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方案实施;监理单位对施工监测与第三方监测的比对分析是否及时,发现问题是否及时处置等行为。
3.2遏制高处坠落事故的高发势态。各单位要重点检查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中,是否制定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的专项施工方案;各类操作平台、载人装置刚度、强度、稳定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设计荷载使用;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接受高处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和体检;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具质量是否合格,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受力杆件强度及挠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全防护兜网、挑网是否做防坠落破坏性试验;临边、洞口等处是否按照技术规范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各类钢结构、斜坡屋面作业时,是否设置生命线,或生命线是否全覆盖;是否经施工负责人同意,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
3.3狠抓“三违”现象整治。各单位要狠抓“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整治,对照“三违”现象清单(通住建发〔2019〕98号附件2)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违章行为真抓、严管、重罚。重点检查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是否开展反“三违”教育培训,使作业人员充分认识到“三违”行为的危害;是否制定反“三违”工作方案,开展反“三违”自查自纠工作,并对隐患实施清单管理,逐项销号;是否建立反“三违”奖惩制度,有无奖惩台账和罚款收据,是否按制度实施。
3.4加强附着式脚手架和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各单位要按照《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附着式脚手架和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15〕418号)要求,严查施工现场“两类升降设施”安全管理情况,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应立即停用整改。
3.5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各单位要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安委〔2019〕2号)、《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强全市建筑施工使用租赁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通知》(通建安〔2018〕426号)文件精神,严查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制定并落实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方案和自查工作,对未按规定进行拆装、检测、验收、使用和备案,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立即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停工整改。同时,做好塔吊、施工升降机、龙门吊、履带吊和盾构机等建筑起重机械、大型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并保留详细书面记录。
3.6抓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工地“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通住建发〔2019〕95号)文件要求,制定并落实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和防火技术方案,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民工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应采用以阻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防火间距、现场临时消防通道、临时消防设施等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畅通;电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和用电操作规程;在建工程不得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宿舍,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拉乱接。同时,加强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教育,施工现场杜绝抽烟,并进一步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和使用管理。
3.7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和应急管理工作。各单位要重视国庆和“森旅节”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管理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同时,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应急演练要从实际出发,从季节变化和工程进度等情况出发,组织具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演练,切实提高现场作业人员自救互救能力。处于基坑施工阶段的工程,在节假日期间,对周边建(构)筑物、管线等应严格按照专项方案加强监测观测,遇到险情及时科学处置。
4.加强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
在做好上述专项整治基础上,轨道交通工程应进一步加强以下工作:一是轨道交通工程自身风险大,环境影响因素多,特别是危大工程始终贯穿工程每一阶段,轨道工程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牵头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工作部署,按照“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迎森旅”主线,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层层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及时全面组织风险隐患大排查,坚决杜绝一切事故隐患。二是加强危大工程全过程管控,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严把地连墙钢筋笼吊装、基坑开挖、盾构吊装和始发接收、盾构区间推进和穿越河道和建(构)筑物、模架搭设等关键节点验收关。三是完善细化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节庆期间,处于基坑阶段的工程,尤其是人民路沿线和青年路站点,应严格按照方案进行基坑、周边建(构)物和管线监测观测,及时比对分析施工监测及第三方监测,遇到险情及时科学处置,同时做好与周边产权单位的沟通协调。四是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和大型机械安全管理,由机械专业人员对龙门吊、履带吊和盾构机等专项检查和维护保养,并保留详细书面记录。五是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交底,重点针对消防安全、杜绝“三违”行为、防高坠等做专项教育和交底,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和重要影响事件的发生。
5.强化民生保障和应急处置
5.1加强施工现场食品安全管理。一是建立完善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等各项制度。二是加强食品原料进货管理。建立采购台帐,保证食物的可追溯性。严禁购买无照、无证商贩的食品和原料。三是工地食堂应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炊事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持证上岗,并配备整洁的工作衣、帽、口罩等卫生防护用品。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对食堂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就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完善医疗保健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措施,确保人员和器材到位。
5.2加强项目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一是规范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管理行为,落实企业用工管理主体责任,依托南通市建筑工人信息管理平台,不断推进“四项制度”落地生根。二是规范工人工资结算和支付行为,持续推进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和工资卡按月足额发放。在建工程项目部按要求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及时进行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确认等,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支付情况,实现按月足额发放工资。三是做好“森旅节”期间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按规定要求停工的项目要向工人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按时结算和支付工资,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结算争议,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
5.3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响应。各单位、各在建工程项目要规范施工行为,强化文明施工,避免因不安全、不文明施工行为引发施工区域噪声、扬尘、灯光污染等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为,避免出现因不正常合同履约行为、欠薪行为、不文明、不安全施工行为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节假日和“森旅节”期间领导蹲点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各单位、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结合实际,建立群体性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对来自不同渠道的群体性事件信息,及时作出预警响应,妥善处理,并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汇报,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四、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立即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认真组织,对照《综合整治检查表》(附件1)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安全文明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对照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2.各责任单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安全文明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做好应急装备和物资准备,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各单位将国庆、“森旅节”期间值班表于9月30日前报送我站310室。
3.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管理重点。各单位要根据南通地区发生的事故案例,认真分析研究,查排共性问题,找准薄弱环节,持续精准发力。企业要在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检查内容不局限于一些显性隐患(如临边洞口、机械设备等),要突出查隐性问题(如安全生产责任制、人员教育、技术交底、作业环境、制度落实等)。
4.强化宣传造势,营造深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借助各类信息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5.加强信息报送,确保上传下达。各单位要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保证有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准确性。请各项目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填写《综合整治检查表》(附件1) 留项目部备查,各企业(外地企业以项目部为单位报送)在9月27日前完成本次专项行动汇总表(附件2)、10月25日形成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至我站310室。
6.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进行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实效。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工作。我站成立以站长为组长,分管副站长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小组,邀请专家对在建工地进行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不认真、隐患排查、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及项目,将采取约谈、申请行政处罚、项目经理扣分、企业信用分扣分、提请记入“黑名单”和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手段予以严处。
附件: 1.综合整治检查表
2.专项行动汇总表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1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