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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定南通市市区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供应商的公告

来源: 市安监站 发布时间:2019-08-16 字体:[ ]

通建安监【2019】21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2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建质安〔2019〕118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市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规范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安装与接入管理,提高项目文明施工水平,结合南通市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和绿色智慧工地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选定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供应商(含监测监控系统),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拟实施范围

根据相关要求,拟在以下范围内工程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及系统:

占地面积在5000m2以上,应至少安装1处扬尘监测点;占地面积在50000m2及以上的建筑工地,应至少安装2处扬尘监测点。其中至少1个监测点应设置在施工车辆的主出入口,其余应设置于施工区域围栏安全范围内,可直接监控工地现场主要施工活动的区域。2019年11月30日前能够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可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可免于安装。

二、报名时间及条件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6日9:00(北京时间)至2019年8月21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条件:具备满足基本技术功能要求(详见附件1)的产品和满足需要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且能够为市区建筑工地使用单位提供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服务的设备供应商(含监测监控系统),报名登记须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2)。

(3)如有对本次设备、系统选定要求有疑问,请于2019年8月21日17:00(北京时间)前书面递交答疑申请,逾期未提交书面答疑申请,视为无疑问,同意本次选定要求。我站将根据递交答疑申请情况在评审前组织专题答疑会,统一答复(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预审。我站组织评审小组对报名参评单位及设备进行资格预审。

(5)通过资格预审的设备供应商我站将及时通知告知准入评审材料送达时间及准入评审具体时间。

(6)报名表、书面答疑申请、评审材料报送地点: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408室(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附23号),联系人:胡智新,电话0513-89086380。

三、选定原则

现场扬尘监测控硬件设备和监测系统供应商实行评审准入,建立合格供应商库制度。我站成立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细则(附件3)对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书面评审材料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选定4家合格供应商予以入库。

四、监测系统要求

1、施工现场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须能够接入江苏省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平台及上级要求的其它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2、扬尘监测设备供应商(含监测监控系统)负责现场设备安装调试、监管平台数据接入、使用交底、配合管理服务和日常设备维护保养等售后服务。

五、工作要求

1、建筑工地提出安装申请,供应商须在3日内作出是否安装响应,符合安装条件的必须7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价格不得高于评审最终报价。

2、合格供应商库实施动态增、减管理。我站将定期、不定期检查,对供应商不诚信经营,以次充好、设备功能不满足基本技术要求、不及时安装、提供售后服务、不履行服务承诺、不能按照要求和省、市系统对接、擅自更改监测数据等行为,将严肃处理,直至限制准入。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19年8月15日

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