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建安监【2019】34号
市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在建工程项目部:
为贯彻落实2019年10月22日市安委会(消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结合《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住建发〔2019〕293号),市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住建发〔2019〕307号),制定了《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即日起至12月底,在市区范围内在建项目(崇川区、港闸区及中创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全市轨道工程)开展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现予以转发,望各单位和项目部按照《方案》要求按时动员部署,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及时整改督查,确保隐患真正消除,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现场建档保存相关自查整改记录,并请各单位、各在建工程项目部于11月30日前将《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自查表》书面盖公章后报送至安监站310室(房屋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现场指挥部302室(轨道交通工程)。我站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分管站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督二科,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抽查指导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监督科长担任。
房屋建筑工程 联系人:刘海峰,电话:15851310780。
轨道交通工程 联系人:胡建林,电话:15806293415。
附件:市住建局《关于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通住建发〔2019〕307号 )
附件:市住建局《关于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附件:《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自查表》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