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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常见问题问答

来源: 南通市房管局 发布时间:2013-10-25 字体:[ ]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是什么?

  存量房又称二手房,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主要是指二手房买方将交易资金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购房贷款由银行转入该专用账户),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完成后,由监管机构将监管资金划入二手房卖方的银行结算账户,相当于提供“支付宝”功能。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二手房交易中介佣金也可以同样的模式自愿选择接受监管。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有何具体政策依据?

  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321号);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存量房交易秩序的通知》(通房发〔2013〕99号);

  ◆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的意义?

  1、保障交易安全。通过接受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可以确保卖方能及时足额拿到房款,确保房屋能顺利过户到买方名下,有效地保障存量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2、流畅交易环节。通过接受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按照既定的公平、公正、公开的模式进行房产交易,让买卖双方不再纠结于先过户还是先给房款,流畅了交易环节,促进市场成交。

  3、缩短交易时间。群众选择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后,银行可凭存量房买卖合同直接审批贷款,抵押登记和交易过户同时进行,从而大大缩短交易的时间,提高了交易的效率。

  4、规范市场秩序。通过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银行配合管理部门提供公益服务平台,能有效减少市场交易过程中的各类纠纷,规范了市场秩序,推动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居间服务,提升了消费者的置业信心,从而有利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原则

  1、自愿原则。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是否接受交易资金监管,管理部门也和多家银行建立了合作关系,交易当事人也可以在入围银行中选择资金监管的银行,管理部门完全尊重交易当事人的意愿,不搞一刀切。

  2、免费原则。存量房资金监管工作由管理部门提供公益平台,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办理此项业务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而且监管资金在监管账户期间按人民币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核算,并在交易完成后按协议同时划转。

  ◆资金监管对象

  资金监管对象是存量房交易资金及佣金。

  存量房交易资金是指在经过网签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除定金、尾款以外(定金和尾款数额一般均不超过3万元)的全部交易资金,包括买方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等在内,不包括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涉及的各项税费。

  佣金是指在《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存量房买卖双方应支付给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全部佣金,佣金可由买方、卖方和经纪机构协商确定是否接受监管。

  ◆办理流程

  1、买方无房贷操作流程

  流程概要是:网签买卖合同→签订监管协议→银行收款→办理转移登记→划转房款。

  2、买方有房贷操作流程

  流程概要是:网签买卖合同→银行进行贷款预审→签订资金监管协议→银行收取首付款并发放贷款→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合并办理→划转房款。

  ◆中途交易撤销如何办理?

  1、中途无贷款如有交易撤销情况,买卖双方填写《撤销交易登记审批表》,审核通过后由交易中心打印支付凭证,买卖双方凭支付凭证要求相应的监管银行支付购房款和利息到买方账户。

  2、中途撤消交易时如有贷款,买方应先到贷款银行填写《提前还款申请书》,经银行确认,客户携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通知书至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将贷款划至贷款银行还款专用账户,贷款银行收回贷款,并出具《贷款还清证明》,交易中心凭银行加盖印章的《贷款还清证明》打印支付凭证,监管银行凭支付凭证支付首付款和利息到买方账户。

  ◆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需要提交的资料

  1、网签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2、《存量房交易资金结算及佣金监管协议》(直接在窗口签署)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4、交易双方身份、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

  5、贷款预审批意见书(银行凭《存量房买卖合同》进行贷款预审后出具)

  6、其他材料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机构及咨询服务电话?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机构是南通市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南通市人民东路42号房产交易大厦二楼东B区。咨询电话:81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