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中心城区房地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11-10 14:0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出台背景

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当前,随着国家层面优化调整政策持续叠加和发酵,房地产市场信心正在加速恢复,推动住房消费需求稳步释放。为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群众合理住房需求,加快推动房地产市场回暖向好,针对我市中心城区房地产业发展,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部分企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优化措施。

二、主要内容

在住宅用地供应方面,进一步优化住宅用地供应布局和结构,提高改善型住房供应比例,精心挑选优质地块,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总量和供应节奏,科学确定住宅用地出让价格,取消单宗商品住宅用地限价要求。对有特殊要求的重点地块,探索实施采取带方案或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挂牌的方式。

在缓解企业压力方面,支持开发企业使用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作为参与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缩短退还竞买保证金时间,挂牌活动结束后当天可以办理退还手续。经营性用地交易服务费实行优惠减免,支持分期竣工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

在提高住房品质方面,进一步优化规划方案,盘活存量土地,提升住房品质。已供应住宅用地的尚未开发部分,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则上不突破规划条件中容积率要求的,可按程序调整建筑层次、建筑密度等指标,允许建设三层及以上非独栋独院的住宅产品。

在促进项目销售方面,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模式,支持开发企业根据购房人的意愿提供定制化、差异化装修产品,更好满足购房人的个性化装修需求。在区域平衡下,对去化周期较长、区位比较偏的开发项目,可以适当降低装配率和绿建要求,调整商品住房的成品房比例,允许毛坯销售。

在支持人才购房方面,加快推进人才房多渠道、多方式供应,对各类人才实施分档分类购房补贴;支持企事业等单位集中团购商品住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

三、具体举措

一是按照我市推出的《南通市区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使用银行现金保函管理办法(试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土地竞买,所需缴纳的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现金保函的方式代替,经营性用地保函担保金额最高可达全额土地竞买保证金的50%。

二是经营性用地交易服务费实行优惠减免政策,从1.4元/平方米降低至1元/平方米,下浮近30%,对于中小微企业可再按80%的标准收取,即0.8元/平方米。

三是对已供应住宅用地尚未开发的部分,将放宽建筑层次、建筑密度等要求,开发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产品定位,有效化解库存。比如,某住宅地块要求建筑高度小于60米,住宅建筑层次为9—17层,按照新政策,地块尚未开发的部分可以优化设计方案,布置三层及以上、高度不超过60米的住宅建筑。

四是对于已开发实施了一部分的项目,在原方案的基础上,建设单位可根据自身需求,对尚未开工建设的部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规划总平及单体方案后重新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是自2021年1月1日起,南通市区(崇川、通州、海门、开发区、苏锡通、通州湾)企业(不含金融、供电、烟草等中央、省属企业)从南通行政区域外全职新引进的高学历以及专技人才、技能人才可按规定享受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购房自住的,可享受1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购房自住的,可享受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四、注意事项

本文件中所列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适用范围为我市中心城区(指崇川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江海联动示范区)。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优化中心城区房地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政策图解:《关于优化中心城区房地产业发展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