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人民群众提供房管服务,房屋及其设备维护管理;承担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业务工作;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核算和使用。其中:1、新建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纳管理。2、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前,列支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3、业主大会划转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4、已缴纳未记帐到户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5、历史陈欠未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6、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补建与续交管理。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管理科、财务管理科、资金管理科、维修管理科和质量管理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度工作推进取得新成效
1、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房改房维修管理,继续做好日常报修接待、维修管理工作,维修及时率、合格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8%,安全生产零事故。对崇川区50个老旧小区、78个改造项目进行踩点、督查分片、责任到人,按照节点安排,对在建项目实施督查、情况周报。秸秆禁烧督查提供人力支持,夏、秋两季实地督察、现场巡视近40批次。
“421”专项巡查,全年累计巡查48批次,涉及物管小区249个(其中,30个“回头看”项目)、物业企业119家,发布通报24期,召开现场点评会4次(同期,2020年累计巡查36批次,涉及小区204个、企业118家,通报18期,点评会3次)。
物业行业党建,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物业行业基层党组织组建、示范点培育,走访指导市区小区项目24批次;全市完成培育市级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示范点26个,择优推荐省级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示范点10个。
维修资金管理,截止目前,资金总规模约37.75亿元、项目572个(同期,2020年总规模34.22亿元、项目558个);年内,归集资金3.02亿元、项目41个,使用资金1846.3万元、工程项目841个(同期,2020年内归集3.29亿元、项目47个,使用2259.3万元、工程项目826个)。围绕提升维修资金使用效能,开展系统优化;围绕线上表决推广、系统一体化建设,分层分级开展宣传服务工作。同时,配合物业处实地督查如皋、通州维修资金归集催缴事项3批次,通州已完成该项整改;如皋所涉事项,中心将继续配合物业处做好督促工作。
(二)主要工作举措及特色做法
1、抓党建、带群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中心领导班子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完成支部届满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坚持党建、防疫、业务一体推进,党建工作坚持“三有”标准,“年度有计划、月度有细化、活动有主题”。围绕学党史理论、加强党群团建、聚焦为民办事推进党史学习教育,逐月实施“12主题”活动。三是围绕重点工作,通过畅通渠道、压担子相结合的方式,培养青年骨干,逐步形成人才队伍梯队建设;以骨干“传帮带”、业务“讲师”团队培树、信息指标考核等为抓手,督促干部职工在实践中练本领、提素质;引领工会开展“学史力行,团结奋进”主题团建。四是加大财务内控内审力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三公”经费使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等,坚决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完成违规吃喝专项整治、违规借贷和经商办企业以及“吃公函”问题自查等规定动作。五是“稳”字为先,强化信访接待体系,形成“综合部门负责统一扎口、业务部门信访联络专员精准对接、信访分管领导专职督办”的网格化闭环管理。完成动态类、调研类信息40余条;处置12345、领导信箱等信访问题10余件,未发生一起群众实质性投诉事件。
2、抓主动、惠民生,擦亮房改房服务品牌。一是做好房改房报修日常接待,依托维修资金系统,于6月18日上线运行房改房维修资金查询模块。二是开展房改房维修业务知识培训,系统全面地梳理房改房维修资金的形成及政策依据、房屋自用和共用部位的界定、售后委托及资金使用情况、房改房维修管控等业务。三是随着市区老小区改造的推进,科室业务重心逐渐转向老小区改造督查,今年以来,谋划2021年老小区改造督导方案,落实实地踩点、分片等事项,实行“分片管理、定岗定责、定期会商”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老小区改造项目日常督查工作。
3、抓业务、重实效,推进物业行业监管工作。一是持续开展“421”常态检查,在项目督改上下功夫,对问题多、得分差的项目开展针对性“回头看”,力促发现问题真改实改。二是组织召开季度现场点评会,通过“课堂教学”点评、实地观摩“取经”的方式,促进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学习交流,找差距,补短板,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三是推进物业从业人员的监管考核,一方面,完善信息平台建设,重构项目经理考核系统,系统于3月初上线试运行;另一方面,有计划地组织系统测试优化、基础数据录入以及系统使用操作人员的集中培训等工作。目前,系统已录入项目1035个、物业企业282个、从业人员2823人;开展市区(崇川、通州及开发区)住宅小区项目经理季度考核,累计考核1173人次。
4、抓融合、聚合力,促进行业党建质效双升。一是完善行业党建工作制度体系,下发《2021年度南通市物业管理行业党建工作要点》《关于开展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市级示范点的通知》《党委委员挂点联系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常态长效推进行业党建工作。二是全面推进“红色物业”建设工程,在行业基层党组织推行“书记项目”,聚焦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压实工作责任,积极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市委组织部、“两新”工委相关领导给予行业党建工作充分肯定,并2次到项目开展调研。三是纵深推进物业行业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党建知识竞赛、主题演讲、行业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行业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举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讲报告会,传承弘扬红色基因;到“红色物业”先进地区观摩,到老区、党建教育基地学习,接受红色教育。四是推进省、市级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示范点创建,结合“联系群众大走访”实践活动,以健全多方联席议事机制为导向,推行“红色议事厅”、“四方会谈室”、“有事好商量”等特色议事模式。把牢物业管理的红色发动机“交叉任职”,鼓励企业结合地域特色、党群优势、业内口碑等打造“红色”品牌、特色服务,做到党旗飘扬在小区、问题化解在楼栋,全市39个物业项目参与市级示范点创建活动。
5、抓精细、强服务,提升维修资金监管效能。一是围绕“使用难”问题化解,联合区行政主管部门,面向街道、社区、物业企业、业委会开展维修资金使用培训宣讲,现已组织6期宣讲(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崇川区中海碧林湾、开发区景瑞望府、崇川区万科白鹭郡等),涉及受众600余人次。二是围绕民生急难事项化解,实地指导监督未来锦城、凤凰莱茵苑、书院坊等小区维修资金使用重大维修事项,解决群众反映的堵点和难点。三是围绕资金规范管理,配合物业处,跟进通州、如皋落实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牵头梳理全市维修资金在管情况,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四是完善系统信息化建设,配合行政服务处,将维修资金交存三级审批功能整合到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五是赴市监局特设处,交流研讨住宅物业小区电梯维保、维修等管理工作,尝试跨部门探索特种设备在维修资金使用环节的有效手段。
第二部分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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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57.5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6.03万元,增长7.99%。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757.54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757.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03万元,增长7.99%,变动原因:增加两位新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757.54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757.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03万元,增长7.99%,变动原因:增加两位新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757.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7.5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75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4.97万元,占95.7%;项目支出32.57万元,占4.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57.5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6.03万元,增长7.99%,变动原因:增加两位新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57.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619.55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7%。其中: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73.46万元,支出决算7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124.83万元,支出决算12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3.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年初预算421.26万元,支出决算55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绩效奖金,增加两位新工作人员等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724.9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90.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34.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57.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03万元,增长7.99%,变动原因:增加两位新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724.9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90.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34.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32万元,变动原因:车辆故障维修增加0.3万元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5.58%;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42%。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3.24万元,完成预算的64.8%,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压缩经费,合理运行。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38万元,支出决算0.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87%,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招待费列支及公务活动因疫情也有所减少。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5万元,接待3批次,46人次,开支内容:主要是接待省内单位调研及外聘会计事务所工作餐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1.38万元,支出决算0.35万元,完成预算的25.36%,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压缩会议内容,精简会议流程。2021年度全年召开会议5个,参加会议110人次,开支内容:物业维修资金研究委员大会、行业管理及单位重大事项讨论研究。
(四)一般公共预算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4.26万元,支出决算0.53万元,完成预算的12.44%,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培训内容有所减少。2021年度全年组织培训3个,组织培训7人次,开支内容:物业行业监管培训及维修资金指导。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上年度已实施完成的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共开展0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