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2、受市市政和园林局委托,承担市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阶段的日常质量、安全生产监管的具体工作。
3、受市市政和园林局委托,负责对进入监管项目使用的主要建筑原材料、构配件进行登记备案管理。
4、负责监管项目竣工验收监督,向备案机关提交验收合格工程的质量监督报告。
5、组织监管项目标准化考评及星级工地的考核、推荐工作。
6、负责市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和现场质量调查工作。
7、受理监管项目安全隐患及事故的举报和投诉,参与市区监管项目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涉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9、做好监管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退还工作,参与处理市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10、负责为市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11、参与市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专项方案、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研究编制。
12、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工程建设与管理任务。
13、组织开展燃气行业职业培训,为燃气管理提供技术服务。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编研建设科、道桥监督科、公用园林监督科、财务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市城建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通力协作下,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驰而不息优作风
市城建中心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全年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专题研讨交流7次,党员集中学习10次,道德讲堂活动4次。紧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安排专人紧盯“濠滨论坛”、微博、抖音等网络平台,关心民众诉求,优化舆情监管;利用5·10思廉日、廉政算账月及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开展廉政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将廉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紧盯安全不松懈,严抓细管创新策
对受监工程项目全年共组织各类质量、安全巡查335项次,组织质量安全综合检查暨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4次,全覆盖专项监督检查21次,开具质安整改单(质安抽查单)318份,发现安全问题759项、质量问题327项、文明施工问题151项,所有问题均已督促各项目完成整改。出台《关于市政工程实施举牌验收制度(试行)的通知》,围绕软基处理、钻孔灌注桩成孔等14个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和3个主要节点,在施工现场验收部位设立验收牌,真正做到“谁施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该创新举措被南通市人民政府官网报道。全年整体工程质量安全平稳可控。
(三)聚焦主业保建设,不遗余力促结算
中心发扬“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优良作风,组织专班集中精力,每天召开工作例会全力促推进、保安全、强质量,工农路改造二期、三期、杨家湾人行桥重建工程、轨道2号沿线的青年路、北大街、濠西路、跃龙路等29个标段已按期高标准完成竣工验收。中心166项新老工程的结算情况(含新增项目):已报审计局监督审计156项(94%),其中已出审计报告120项(72.3%),处于审计局监督审计阶段的36项(21.7%);已具备送审条件的3项(1.8%);处于工程审计阶段的仅7项(4.2%)。
(四)因地制宜优思路,多措并举提质效
中心秉持优方案、节成本、增效率的工作原则,在项目谋划、建设等方面,始终贯彻、不断发力。1、工农路沿河路路口原方案为、翻挖新建结构层,采取对纵横向裂缝进行灌缝处理等优化措施后,施工周期缩短15天,节约了工程费用约88万元。2、工农路人民路路口至龙王桥北,结合轨交1号线东延与北延的远期规划,采取保留原有架空管线等举措,保障了该路口改造期间双向通车,节约道路工程费用230万元、管线迁改费用90万元。3、工农路改造(龙王桥-青年路)段的供电迁改,由开挖新建调整为顶管,雨污水同槽施工,工程综合工期缩短了至少60天,节约造价80万元。4、杨家湾人行桥重建工程,将河西侧梯道线型向东调整,取消滨水步道,工期缩短了两个月,规避了强弱电的管线迁改,节约造价约130万元。5、轨交2号线周边道路综合提升工程,将原濠河景区内拆除的石材道板、侧石集中利用,保留城市记忆的同时,节约材料费约110万元。
(五)全面深入谋方案,科学决策强支撑
积极推进滨江绿道、S336快速化改造、中部快速路、叠港快速路、西站大道二期两侧绿化等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通过部门、属地会商提需求,研究团队高点站位、精心谋划、仔细推敲,专家评议,均形成了较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2023年,中心管理的项目获得省部级荣誉3项,市厅级荣誉12项。编研建设科获“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点工程劳动竞赛先进班组”称号。
第二部分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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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171.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1.65万元,增长2.78%。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171.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17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65万元,增长2.78%,变动原因:人员增加而增长的人员费用及相关公用经费。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1,171.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17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65万元,增长2.78%,变动原因:人员增加而增长的人员费用及相关公用经费支出。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17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1.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1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5.86万元,占93.54%;项目支出75.74万元,占6.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171.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1.65万元,增长2.78%,变动原因:人员增加而增长的人员费用及相关公用经费支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17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104.92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3%。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834.9万元,支出决算89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增加而增长的人员费用及相关公用经费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14.9万元,支出决算12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增加而增长的人员费用。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155.12万元,支出决算15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095.8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17.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78.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17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65万元,增长2.78%,变动原因:人员增加而增长的人员费用及相关公用经费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095.8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17.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78.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6.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8万元,变动原因: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严格控制相关费用,压缩公用经费,减少用车频次,支出相应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严格控制相关费用,压缩公用经费,减少用车频次,支出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6.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40.73%,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严格控制相关费用,压缩公用经费,减少用车频次,支出相应减少。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3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3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1个,组织培训34人次,开支内容:近年中心新进多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2023年度已实施完成的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68.22万元;本单位共开展1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171.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反映拟定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法规政策、组织跨区域污水垃圾及供水燃气管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修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