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人民群众提供房管服务,房屋及其设备维护管理;承担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业务工作;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核算和使用。其中:1、新建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纳管理。2、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前,列支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3、业主大会划转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4、已缴纳未记帐到户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5、历史陈欠未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6、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补建与续交管理。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管理科、财务管理科、维修管理科、资金管理科和质量管理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以“十四五”规划为统领,深入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物管红先锋”服务品牌建设,完善人才队伍、机制体制“双保障”,紧贴民生需求、发展趋势攻坚克难,在行业党建、维修资金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着力推动单位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抓严抓实,强化内务管理
1.常态化疫情防控。贯彻落实省、市以及局系统各项防疫要求,坚持疫情防控与党建、业务工作一体推进,做好单位内部防疫,同时,有序推进小区防疫督导,做好常态化防控政策宣传、防控指导和问题督促整改等工作。
2.推动党建融合。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示范作用,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在业务领域的融合机制,围绕树立一个服务品牌,打造“主题党建、工会团建、技能培训、政策宣传”四大活动平台,探索建立物业管理、维修资金管理、房改老小区改造督查等业务领域党建融合体系。加强常态化党建学习,按照“三会一课”等党建制度要求,制定全年学习计划、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细化月度学习内容结合时政要闻。开展困难慰问、节日关怀、老青座谈等活动,凝聚内部人心,增强工作干劲。
3.加强内部管理。梳理完善内部制度,组织修编《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推进人才队伍建设,通过“结对子”、“骨干群”、“工作站”等方式,做好业务技能“传帮带”。通过畅通渠道、压担子相结合的方式,激发青年人才活力,发展壮大中坚力量。健全内部培训机制,通过骨干授课、名师讲座等形式,敦促全员提素质、强本领,打造学习型团队。
(二)做细做精,严肃财经纪律
1.规范经费管理。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使用,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做好预算支出控制、规范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审核以及财政预算账户等日常管理。
2.强化预决算管理。合理安排收支预算,落实预决算公开,按期完成政府财务工作报告、固定资产年报、无债务申报等事项;定期汇报预算执行情况,切实做好单位各类业务推进预算保障。
3.配合做好内外审工作。提高认识,认真自查自纠,加强配合沟通,进一步规范财审管理工作。
(三)落地落稳,提升服务水平
1.房改房服务方面,工程维修、老小区改造督查双轨并行,有序开展市区房改房维修工程施工管理,将“四管四优”经验措施融入到老旧小区整治,做好技术支持,探索信息化建设对工作量研究项目工作量预估、施工队推荐等功能方案。
2.物业管理监管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常态检查评价方案,改进督查方式,注重结果运用,年度巡查48批次,结果通报24次,现场点评会4次。加大宣传和核查力度,提高各部门和企业的积极性。细化明确系统建设需求,待资金到位后积极开展系统建设,做到物业企业、项目、从业人员等基础信息应录尽录,为市域考核的推广提供强劲支撑。
3.维修资金管理方面,顺势推进南通市域范围内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以“互联网+”搭建市、县两级数据交互平台,通过线上“硬”流程指标建设提升线下“强”服务水平。联合区中心,通过“专家会诊”、“解剖麻雀”,采用线下走进街道、企业,线上直面服务对象等方式,进行政策精细解读、问题精准解决。多点推进“线上表决”功能,与物业服务企业对接,化解维修使用表决难题,提升企业、业主利用“线上表决”功能的主动性;尝试与“热活”线上载体对接,开辟“线上表决”新触点,争取“流量”扩容。
(四)推优推新,赋能行业管理
1.优化考核机制。加快“四位一体”、“交叉任职”体制机制建设,将行业党建要素纳入“项目经理”线上考评、市级示范点初评、省优现场考核等范畴。充分运用行业党建考核结果,企业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情况,与物业招投标、信用管理等挂钩,催生企业党建内动力。
2.实施行业指导。深化推进示范引领,通过党务培训、业务交流、定点帮扶、创建现场督导等方式,提升企业项目上党组织组建率,推进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企业、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的多方联动运行机制。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搭建培训班、现场观摩会等学习交流平台,提升物管行业党务人员能力素质。
3.加强示范培育。加大党建引领物业服务工作示范点创建力度,提高示范点创建覆盖面(街道全覆盖)。分层分级培育省、市级党建引领物业服务工作示范点;宣传推广优秀示范点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效应。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单位预算表
详情见PDF文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2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669.7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50.22万元,增长8.11%。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669.7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669.7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9.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22万元,增长8.11%。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人员,人员类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669.7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669.77万元。
(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69.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各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0.22万元,增长8.11%。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人员,人员类经费增加。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合计669.77万元,包括本年收入669.7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9.77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合计669.7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625.82万元,占93.44%;
项目支出43.95万元,占6.56%;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9.7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0.22万元,增长8.11%。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人员,人员类经费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669.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0.22万元,增长8.11%。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人员,人员类经费增加。
其中: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78.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3万元,增长6.98%。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人员,人员类经费增加。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28.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人员,人员类经费增加。
3.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支出462.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69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人员,人员类经费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625.8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5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69.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69.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22万元,增长8.11%。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人员,人员类经费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625.8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5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69.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8.37%;公务接待费支出1.3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1.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3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费用,减少会议支出。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4.2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45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45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669.77万元;本单位共5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合计43.95万元,占四本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