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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6-19 字体:[ ]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 2024年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单位: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

    二、采购项目: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4年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3.5万元。

    四、项目概况

    1.审计内容

    2024年南通市市区(崇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增值情况。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山美地花园小区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2.审计完成时间

    2025年8月底前完成审计报告。

    五、支付条件

    审计单位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资质,江苏省综合评价AAA级的南通地区会计师事务所。

    3.近三年无违规违纪、违法执业现象,具有较好的知名度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七、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第一部分:投标函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第二部分:单位简介

    (1)单位概况(投标人自拟)

    (2)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第三部分:技术部分

    (1)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简历(投标人自拟)

    (2)项目工作预期质量承诺(投标人自拟)

    第四部分:资信证明

    (1)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4)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2024-2025年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评定的AAA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拟参与本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五部分:项目报价

    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文件要求: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2)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结算单位为“元”。

    (3)投标文件参考投标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密封,同时注明投标人名称。封袋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文件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5)投标人需准备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投标文件,并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副本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人必须在2025年6月25日9:3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通市工农路150号707室。逾期不予接受。联系人:陶峰,电话:0513-59000527。

    2.定于2025年6月25日上午10:00开标。

    九、评标

    1.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组成评标小组现场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主要内容为:审核投标人资料的完整性、核验投标单位资格证明的有效性,核查标书的符合性。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监察室对整个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评分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分,将各个评委打出的分值计算出平均分作为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高低进行排名,选取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3.中标结果将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

    4.如对评标结果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5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并作出相应处理。

    5.公示结束后,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十、参加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情况

    1.如为两家则直接进入竞争性谈判,成交原则符合招标要求且不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最低报价作为成交价格。

    2. 如为一家则进行单一性谈判。成交原则符合招标要求且不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投标文件中的有效报价)。

    十一、中标无效的确认

    投标人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取消以后年度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服务项目投标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的。

    (3)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订立合同,或者另行设置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中标无效后,该标段排名第二的投标人直接确认为该标段中标人。

    十二、签订、履行合同

    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取消以后年度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服务项目投标资格,并提交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作出相应处理。

    附件:1.招标评分表

        2.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8日

    附件1:招标评分表.doc

    附件2:投标文件参考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