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形成以防灾问题为导向、以增强城市韧性为目标、以防灾技术应用为基础、以防灾政策为引导、以防灾管理为保障的适灾性规划,构建以工程抗震设防常态化建设为第一道防线、以合理的防灾空间布局和应急基础设施保障为第二道防线的城市抗震防灾体系,全面提升南通市的综合抗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科学防灾、综合减灾的原则。
2.贯彻“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
3.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全面预防的原则。
4.平灾结合、因地制宜、资源整合、远近结合的原则。
5.坚持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相衔接的原则。
三、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包含中心城区(崇川区、开发区、通州区),海门区的三星镇、滨江街道,通州湾示范区。本规划重点对中心城区进行研究,构建城市抗震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提升南通市抗震防灾韧性能力。考虑到南通市新一轮区划调整,本轮规划兼及海门区。
2.规划期限:2020~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0~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四、防御目标
1.当遭受小震影响时,城市功能正常,建设工程一般不发生破坏,历史建筑保持完好,市民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不受影响。
2.当遭受中震影响时,城市基础设施基本正常,一般建设工程可能发生破坏但基本不影响城市整体功能,重要工业企业能很快恢复生产或运营。
3.当遭受大震影响时,城市功能基本不瘫痪,重要建筑和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不遭受严重破坏,不发生严重的次生灾害,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可有效维持运转,人员可有效疏散,城市防灾救灾基本功能正常或可快速恢复。
4.当巨震影响时,应急保障基础设施不发生危及救灾和避难人员安全的严重破坏,区域重大协调救援、救灾物资运输活动和对外远程疏散可实施。
五、城市防灾分区格局及对策
南通市区共划分为6个一级防灾分区和34个二级防灾分区,结合救灾通道布局构建水、陆、空三位一体的防灾空间网络格局。
1.城市防止次生灾害蔓延防灾带设置:
(1)一级防灾分区防灾带:宽度应不低于40m。
(2)二级防灾分区防灾带:宽度应不低于24m。
2.针对南通市区不同层次防灾分区的防灾资源配置基本对策见表5.1所示。
表5.1 城市防灾空间布局对策
分级 |
一级防灾分区 |
二级防灾分区 |
避震疏散 |
依托中心疏散场所 |
依托固定疏散场所 |
交通保障 |
以救灾干道为主干,保障中心疏散场所可达。 |
由疏散主干道、疏散次干道交互连通,保障城市固定疏散场所可达。 |
供水保障 |
具备应对巨震情况下的供水保障预案和对策。 |
根据固定疏散场所分布,考虑社区分布和疏散要求,具备应对大震和中震情况下的供水预案和对策。 |
供电保障 |
具备应对巨震情况下有供电需求的机构的有效供电,结合中心避震疏散场所建设配置应急供(发)电设施或设备。 |
具备应对大震和中震情况下的供电预案和对策。通过紧急修复满足基本用电需求。 |
医疗卫生 保障 |
保障巨震下的紧急医疗用地,与中心疏散场所相对应,规划安排医疗保障措施,通常可安排三级医院作为对口救援。 |
保障灾害发生时的紧急医疗,与大型固定疏散场所相对应,规划安排对口医疗救援对策,通常可安排二~三级医院作为对口救援。 |
消防保障 |
通过一级防灾分区界限防止地震次生火灾的蔓延,区内如产生次生火灾可有效灭火。 |
通过二级防灾分区界限防止地震次生火灾的蔓延,区内如产生次生火灾可有效灭火。 |
物资保障 |
物资保障方案,物资紧急储藏用地,物资运输和分发对策 |
六、重要保障建筑建设要求
为了保障震后应急指挥、应急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应明确重要保障建筑达到应对超中震灾害的抗震性能。
nI类保障建筑:市级对抗震救灾功能起关键作用的建筑物(包括救灾指挥中心、伤员救治中心、通讯枢纽、水电供应设施等)。应按照高于重点设防类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同时,应采用基于性能的设计方法,保证大震下不产生中等及以上破坏,并保障建筑物及内部重要设备的功能正常运转。
nII类保障建筑:对抗震救灾起辅助作用的建筑物(包括大型商场、体育场馆等),应按照不低于重点设防类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nⅢ类保障建筑:对结构安全需求更加强烈的建筑物(包括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文物保护建筑),应按照重点设防类要求进行抗震设防或加固。
七、避震疏散场所布局规划
1.避震疏散场所分为两类,即场地型避震疏散场所、建筑型避震疏散场所。
(1)场地型避震疏散场所按避难的功能分为三级,即中心避震疏散场所、固定避震疏散场所和紧急避震疏散场所,设置标准如表7.1所示。
表7.1场地型避震疏散场所设置标准
避震疏散 场所类别 |
建设 管理 级别 |
开放时间 (d) |
避难方式 |
服务半径 |
有效避难面积 (hm2) |
人均避 灾面积 (㎡/人) |
责任区应急服务人口(万人) |
场所内外 避震疏散 通道有效 宽度(m) |
||
长度(km) |
步行 时长 |
|||||||||
中心避震疏散场所 |
市、区级 |
30d以上 |
远程 |
≤10 |
/ |
20~50 |
≥3.5 |
10~25 |
≥15 |
|
固定避震疏散场所 |
中长期固定避震疏散场所 |
街道级 |
15- 30d |
集中 |
≤2 |
0.5~1 小时 |
5~20 |
≥3.5 |
2.5~10 |
≥7 |
短期固定避震疏散场所 |
15d以内 |
1~5 |
≥2 |
0.5~2.5 |
||||||
紧急避震疏散场所 |
社区级 |
3d 以内 |
就地 |
≤0.5 |
5~15 分钟 |
不限 |
≥1 |
/ |
≥4 |
(2)建筑型应急避难场所选择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大型体育馆、展览馆、校舍等。
②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内用于应急避难的永久建设工程。
③4000平方米以上的单建式人防工程。
2. 避震疏散场所布局
规划范围内共设置5处中心避震疏散场所、51处固定避难场所,总有效避难面积约260公顷。
八、应急医疗防灾空间布局
1、结合医疗卫生规划,进一步完善市急救网络系统,增强应急能力,扩大覆盖区域;在城市规划区,医疗网点布置与中心疏散场所之间应具有便捷的通道。城市规划时,应急医疗卫生建设工程布局和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具有Ⅰ级抗震应急功能保障医院服务范围的常住人口规模应不大于50万人;
(2)具有Ⅱ级抗震应急功能保障医院服务范围的常住人口规模应不大于20万人。
九、物资保障空间布局
1.结合南通市物流中心体系建设和仓储用地规划,尽量利用南通市现有与规划的物流基地和大型物资储备仓库,预先规划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场地,提高救灾物资利用效率。在城市主要出入口预留空旷场地作为救灾物资中转用地。主要包括:南通站北侧物流园区、通京大道与江海大道立交东北侧、竹行互通北侧、张江互通西北侧等。
2.在中心避震疏散场所和大型的固定疏散场所划定固定区域作为震时物资存储用地。
3.逐步改善和完善本系统的通信联络、水电保障、安全防卫等基础设施,保障地震与其他灾害发生时的粮食调配与供应。
十、消防系统救灾保障
1.消防指挥中心、一般消防车库、消防通信与消防值班用房和宿舍,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1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新建消防站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抗震设防与抗震设计,对于在役消防站应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抗震鉴定与加固。
2.加强消防救援队伍抗震救灾能力建设,建立一支国家级重型地震应急救援队伍。
3.推动大中型企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发挥地震抗灾救援作用。
4.考虑地震灾害的影响,结合消防专项规划,逐步增加消防站网点。
(1)对潜在地震次生火灾严重区域(旧城区、城乡接合部、易燃易爆企业、危险品仓库、油库集中区等次生灾害易发区)的消防站优先进行建设,并有针对性加强消防能力建设。
(2)加强防灾公园和固定避震疏散场所的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使之满足城市发展和防灾、减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