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铁路通道工程建设需要,需对石桥路、安达路、顺达路、安顺路的部分苗木进行迁移,现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决定对苗木迁移、场地平整、地被种植等事项邀请招标。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
1、招标范围:⑴石桥路北延与顺达路交界;⑵安达路(顺达路往南);⑶顺达路(安达路—安顺路);⑷安顺路道路两侧及安顺路与顺达路交叉口
2、招标内容:
⑴将上述4条道路的部分苗木迁移至静安府西侧地块、通富路东西侧部分地块,主要包括苗木移栽、场地的平整清杂及土方回填、草坪地被种植、安全文明管理等;
⑵崇川区城建中心将上述4条道路移交我处的临时代接管工作,包括苗木移植时及接管期间所涉及的数字化案件处理、苗木移植后原有树穴的整理、土方回填、其他市管养护单位移植苗木时的各工序协调管理、场地交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含警示提醒)等方面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⑴.部分苗木先由市管养护单位移至其管辖范围道路用于绿化调整补植,剩余苗木由中标单位移至静安府西侧地块、通富路东、西侧;
⑵.所有迁移苗木的工程量、迁移时间、迁移地点最终以业主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企业持有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园林绿化;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邀请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南通市绿化造园开发有限公司 |
2 |
南通新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3 |
无锡市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4 |
无锡南长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5 |
苏州市光福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6 |
星景科技有限公司 |
7 |
苏州绿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8 |
南通开发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9 |
徐州市森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10 |
江苏泽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 |
南通经典景观园林有限公司 |
12 |
南通濠河旅游园景建设有限公司 |
13 |
江苏瀚辰园林科技有限公司 |
14 |
江苏前方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15 |
江苏海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6 |
江苏科晟园林景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五、开标时间、地址、招标方法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杨先生、刘女士;
联系电话:85010195、85010211;
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202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