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三五”规划目标,紧扣建设上海“北大门”定位,围绕建设“经济中心、交通枢纽、创新之都、花园城市”目标,结合房管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抓好住房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力争在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加快棚户区改造进程上实现新突破,在住房保障效能、物业管理水平上实现新提升,在加强和创新行业管理上实现新作为,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作出更大贡献。
(一)坚持市场调控,健全发展长效机制。
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松劲。一是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推进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建设,建立起从土地出让到项目竣工交付整个环节的联动监管机制,动态跟踪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进度。研究建立房地产秩序监控指标体系,科学研判市场走势,适时调整调控措施,抑制投资投机,合理保障刚性需求。推进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南通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平台,建立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机制。二是发展租赁市场,加强多渠道保障。充分发挥平台的功能和作用,实现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信息在部门之间的共享,归集管理部门、市场主体、租赁住房项目等各类信息,强化住房租赁市场分析研判,加强住房租金监测,提高市场监管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要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公众对住房租赁平台的认知,积极引导群众、企业逐步适应新的住房保障和租赁服务模式,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加大检查力度,提高检查频次,营造健康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加强销售行为监管,继续推行公证摇号方式,以让老百姓方便监督的方式开盘;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四是加强宣传引导,维护市场氛围。坚持正面引导,严厉打击发布虚假信息、编造散布谣言等行为;加大公开力度,动态发布市场信息,倡导理性消费,引导市场预期。
(二)完善体系建设,提高保障服务效能。
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满足市场多层次住房需求。一是构建公共租赁住房供应体系。逐步提高货币补贴比例,创新货币补贴形式,探索发行住房租赁券。借鉴深圳住房保障的相关做法,结合市场租金水平和保障对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租赁补贴标准。二是提高住房保障质量和覆盖率。加大产业园区公租房租金优惠力度或降低入住门槛,打破区域限制,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到产业园区提供的公租房入住,提高公租房使用效率。服务人才公寓建设,优化人才发展和创新创业环境。同时,结合南通市青年人才倍增计划,建立公租房租赁补贴制度。三是探索利用“互联网+服务”思维,创新公租房配租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公租房配租服务信息化建设,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强棚改安置进程。
加快棚改安置房建设,督促各区推进安置进程,确保达到季度序时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资金保障。认真研究国家棚改相关政策,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努力争取更多上级棚改奖补资金。创新金融手段,用足政策红利,多方争取资金支持,继续保持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所建立的良好工作关系,抢抓国家新一轮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机遇,积极拓展融资渠道,不断增加融资规模。二是进一步推进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进程。及时对接2018年省下达的棚改任务,尽早落实到具体项目,推动棚改项目尽早开工,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城中村改造工作机制,制定主城区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研究对城中村改造在优惠政策、资金保障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切实为城中村改造提供优良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快安置房建设。继续推进续建项目建设进程,力争早交付,推动新建项目建设,进一步巩固“先建后征”成果。
(四)创新服务模式,推进依法征收。
服务重点项目,推进城市转型升级。一是积极推进依法征收。依法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好房屋征收过程中引发的矛盾。深入调研非居动迁难点,研究出台非居动迁政策,探索化解非居动迁的新途径。二是强化重点工程保障。继续做好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后续保障工作,指导五山及沿江片区和三城同创项目的拆迁工作;三是加强融合党建。转变行业管理模式,提高服务效能,继续推进行业党建创建,在全行业形成学先争优、弘扬正能量的良好氛围,树立征收行业社会形象。
(五)深化机制建设,打造优质管理品牌。
坚持以提升物业管理社会满意度为根本,以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为导向,贯穿“物业管理品牌建设年”主线,在体制机制、常态监管、示范创建、行业转型四个方面打造“南通特色品牌”,加大优质物业服务供给,持续推进城市人居环境改善。一是夯实体制,实现共治共管。建立健全“市级指导、区负总责、街道组织、社区协同、部门联动”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三位一体+行业党建”工作平台建设,巩固深化物管区域联合党建制度,提升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水平。二是立足长效,实现监管升级。完善优化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制度,突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健全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挂钩机制。巩固市区物业管理常态化检查机制,强化对物业管理项目的专项检查和“双随机”抽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履约行为。加快建立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制度,鼓励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等委托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物业项目交接和查验、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等活动。三是深化创建,实现示范引领。紧贴“物业管理品牌建设年”主题,在市区组织创建“服务品牌20佳企业”,以创建服务品牌为载体,推进物业服务管理标准化,逐步形成科学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能够满足市区物管行业发展要求的标准化体系。学习借鉴上海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经验,创建3-5个“物业管理接轨上海示范项目”。继续开展省、市两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创建活动,确保创建市级示范项目不少于30个,力争省级示范项目数量稳居全省前列。深度推进小区管理先进模式经验的复制推广,确保至2018年度成功创建10个花园式小区。四是坚定导向,实现转型发展。坚定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的目标导向,推动全行业在经营发展理念、人才队伍培养、管理团队建设、服务管理模式等方面加快转型,实现发展动能转换。积极推进“互联网+智慧物业”的深度融合和产业延伸,探索物业服务与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引导企业逐步改变单纯依靠物业服务费盈利模式,积极开拓增值服务新业态和多元发展新模式。
(六)强化督导检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
切实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预防房屋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一是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开展重点领域集中专项整治,继续指导督促各区做好老旧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推动落实2018年度市区危房解危计划。加强直管公房日常安全管理,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二是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以出台《南通市房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加强应对极端灾害性天气的安全防范保障措施。在市区全面推广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促进房屋安全巡查及动态监测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三是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会同各区制订并组织实施房屋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推动房屋安全宣传进社区。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房屋安全知识,扩大房屋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四是推进安全管理工作创新。进一步加大解危政策研究,探索建立集危房检测鉴定、加固设计、特种施工、验收为一体的专业机构;探索建立服务安全基本保险制度,设立房屋安全保险基金;探索将违反房屋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危害房屋结构或使用安全的行为人,纳入征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