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市一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不予登记公示
来源: 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发布时间:2022-10-13 字体:[ 大 中 小 ]
经监督检查发现扬州市一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擅自伪造南通市建设工程材料、构配件登记证明(通建监登记〔2021〕J079号),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南通市建设工程用建筑材料登记管理制度》,现决定其一年内申报材料不予登记。
不予登记期为一年,自2022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7日。
联系电话:0513—59000395 。
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