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南通市建设工程用建筑材料登记实施细则》的要求,经审查同意,对南通宏宇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干混普通砌筑砂浆M30及以下、干混普通抹灰砂浆M20及以下、干混地面砂浆M25及以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混凝土砖砌筑砂浆Mb10P及以下、干混普通防水砂浆M20/P6及以下、蒸压加气混凝土墙体专用薄层砌筑砂浆M10及以下予以登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3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结束。登记证书有效期自2025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0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来电或书面形式告知我站材料检测科(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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