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南通市建设工程用建筑材料登记实施细则》的要求,经审查同意,对南通海鑫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干混普通砌筑砂浆M30及以下、干混普通抹灰砂浆M20及以下、干混地面砂浆M25及以下、干混普通防水砂浆M20/P8及以下予以登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10日起至2025年6月17日结束。登记证书有效期自2025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17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来电或书面形式告知我站材料检测科(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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