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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启东市建筑机械厂有限公司塔式起重机顶升违规作业的通报

来源: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发布时间:2023-12-06 字体:[ ]

市区各施工单位、各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单位:

2023年12月5日我站对幸福路南、福星路西(R22018)地块一标段日常巡查中发现,该项目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吊”)安装单位启东市建筑机械厂有限公司在塔吊顶升加节以及降节过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具体表现为:

1.安装单位现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未到岗履职;

2.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现场安拆作业未设置警戒区;

4.作业人员变更未履行相关变更手续。

正值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任务重、安全防范压力大,各项目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化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为严肃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拆(顶升)、附着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3〕174号)文件要求,自通报之日起,30天之内暂停启东市建筑机械厂有限公司在南通市区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含顶升、附着)业务。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