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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主城区房屋建筑工程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来源: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发布时间:2024-07-08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4年6月,我站按计划开展主城区房屋建筑工程日常综合抽查,继续推进扬尘防控、劳动用工管理等专项检查工作,共计抽查59项次,形成安全监督交底2份,抽查记录51份,开具整改通知书40份,局部停工通知书1份,发现相关问题217条,约谈企业2次,申请行政处罚2次。

二、安全、文明、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情况

(一)安全抽查

1.基本情况

2024年6月,我站按计划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持续开展危大工程、防高坠、“治三违”、临时用电、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等专项检查,共计开展监督抽查59项次,形成安全监督交底2份,安全抽查记录51份,开具整改通知书36份,局部停工通知书1份,发现问题191条,约谈企业2次,申请行政处罚1次。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地封闭管理不到位。

(2)现场动火作业无看护人,灭火器、接火盆缺失。外架临时广告消防管理需加强。

(3)危大工程验收牌设置不到位。

(4)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在岗。

(二)文明施工

1.基本情况

2024年6月,我站按计划持续推进文明施工日常巡查暨扬尘防控专项检查,共计开展监督抽查29项次,开具扬尘整治抽查记录29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0份,发现相关问题13条。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要道路未清扫、洒水。

(2)工程渣土未及时清运或采用防尘网遮盖。

(三)建筑起重机械管理

1.基本情况

2024年6月,我站按计划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

共计抽查机械设备26台(其中塔式起重机15台,施工升降机11台),涉及8个在监项目,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52条。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管理不到位,未按要求设置接地或接地设置不合理。

(2)塔式起重机上人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且与标准节之间磨损。

(3)塔式起重机日常维保不到位,存在附着穿墙螺栓、变幅机构固定螺栓松动现象。

(4)塔式起重机平衡臂设置广告牌。

(5)塔式起重机未按要求安装风速仪、障碍灯。

(6)施工升降机层站平台与外架相连,层站平台防护不到位。

(7)施工升降机随行电缆线导向架设置不齐全。

(四)劳动用工管理

1.基本情况

2024年6月,我站按计划持续推进劳动用工专项检查,共计开展监督抽查28项次,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发现相关问题13条,对四项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的项目申请行政处罚1次。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民工工资发放交底不完善。

(2)建设单位未每月足额拨付人工费。

(3)个别项目自开工以来未通过实名制系统代发农民工工资。

(4)部分分包单位未按要求编制月度工资表,并经工人本人确认。

3.较差工程通报

(1)CR19003地块三期建设项目(A4地块)

建设单位:南通金鹰世界实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2024年上半年4个月的工人生活费未及时发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及时向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相关款项,造成群体讨薪事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集中精力抓好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请各参建单位加强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风险研判和排查整治,重点抓好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灾害预防、非常规作业时间安全管理、防汛排涝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建设单位是夏季高温、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首要责任主体,施工单位是直接责任主体,监理单位是监督责任主体,各参建单位现场负责人要及时掌握天气信息,将相关情况通知到各班组,做到工作早部署、任务早安排,做到领导带班、应急队伍、应急措施和应急物资“四个到位”,确保高温、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实处。

2.稳步推进治本攻坚各项举措落地见效。请各参建单位务必严格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质安〔2024〕81号)、《关于印发〈南通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通住建安〔2024〕64号)等文件要求,紧密围绕“治本攻坚”这一核心任务,以标准化建设、人员履职能力提升作为基本途径,切实加强重难点问题研究处置,切实落实危大工程全流程管控措施,落实现场举牌验收制度;切实加强“南通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智慧监管平台”使用,落实《南通市主城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细则》管控要求,确保治本攻坚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整体跃升。

3.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劳动用工管理。当前,个别分包单位未按要求按月核算月度工作量并经工人本人确认的情况仍有发生。请各参建单位切实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线索“一案双查”工作指南的通知》(通人社监﹝2024﹞1号)等国家、省、市关于劳动用工管理相关要求,切实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各建设单位、总包单位需按照相关要求,严格督促分包单位认真编制并妥善保存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确保台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切实做到“人员清、用工清、账目清”,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施工现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