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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建管处根治欠薪集中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检查通报

来源: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发布时间:2021-02-10 字体:[ ]

为切实做好根治欠薪省级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聚焦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中的堵点和痛点,确保《条例》在我市全面贯彻落实,根据市治欠办印发的《南通市建设领域根治欠薪集中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结合市区建筑工地实际情况,我处于2020年11月开始在市区建设领域开展根治欠薪集中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将本次专项行动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根据市治欠办《方案》要求,按照《南通市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点指南》文件,重点检查:一是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人工费单列按月拨付和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落实情况;二是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农民工工资按月核算和足额支付、银行代发工人工资、分包委托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告示牌设立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三是施工单位及项目部清欠及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检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各施工企业、在建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监督科室根据行动要求开展全覆盖普查;三是建管处根据实名制平台统计数据、信访投诉及监督科室日常检查情况开展重点项目专项抽查。

二、检查情况

本次专项行动中,监督科室对辖区项目实施全覆盖普查,共查项目253个,形成检查记录表198份,开具劳动用工整改通知书90份,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发现问题96条;建管处重点抽查共检查项目51个,形成检查记录单51份,开具劳动用工整改通知书49份,发现问题160条。根据检查情况,本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共性问题

1、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在合同中约定人工费单列,未实行分账管理,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2、总包单位未与建设单位签订欠薪清偿协议;

3、分包单位未委托总包单位进行工资代发。

(二)个性问题

1、项目现场未开展根治欠薪百日攻坚行动的宣贯工作;

2、参建单位未建立欠薪应急预案及组织架构;

3、项目现场维权告示牌设立不规范,内容不全;

4、劳动合同中工资计算方式、发放时间不明确。

三、通报项目

(一)“红榜”

1、项目名称:R19028地块

建设单位:南通招通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南通市中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榜理由:南通招通置业有限公司是市区商业开发地块中最早实现人工费分账管理要求的建设单位之一,施工单位能较好执行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台账资料较为齐全。

(二)“黑榜”

1、项目名称:CR17049地地块1-16#、地下车库工程

建设单位:南通市锦洲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金土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榜理由:检查发现该项目执行人工费单列拨付制度不到位;未在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人工费单列并按月拨付;实名制管理台账不健全,未建立用工名册; 建设单位未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在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欠薪清偿责任;分包单位未全部委托总包代发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制度落实不到位;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齐全;农民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维权告示牌设立不规范,《条例》规定明示的相关信息不齐全、不准确。

2、项目名称:南通红星CR17015地块

建设单位:南通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分包单位:深圳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玖壹柒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江苏忆嘉装饰有限公司

上榜理由:检查发现该项目在“四项制度”和《条例》执行方面不到位,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缺乏有效监督管理,现场劳动用工管理混乱,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突出,引发工人多次前往政府部门上访,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岁末年初,红星天铂项目农民工工资欠薪问题集中爆发,主要集中在住宅和商业两块,特别是精装修专业分包单位工人工资存在较大争议。

3、项目名称:R18017地块(金茂府)项目

建设单位:南通成茂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浙江森晟建设有限公司、苏州瑞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南通市天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上榜理由:检查发现该项目未按照“四项制度”和《条例》执行劳动用工管理,施工总包单位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进行监督管理,分包单位未委托总包单位代发工人工资,导致农民工工资投诉多发,且近期呈愈演愈烈趋势,造成工人多人次上访和拉横幅讨薪事件,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根据近期投诉反馈,目前金茂府项目总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结算存在争议,同时分包单位与班组工人工资核算也存在较大争议,导致工人工资年前未能及时支付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深化《条例》落实、促进源头管控

建设单位人工费每月单独拨付是农民工工资的源头。目前,建设单位按期将不低于20%的工程款作为人工费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用于专项发放工资的要求却落实不力。我处将进一步对照《条例》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进人工费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对建设工程合同中明确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单独拨付进行把关,坚决取缔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垫付人工款项的“霸王条款”。

(二)落实常态化专项检查

开展监督科室日常检查和结合投诉线索专项检查“双向治理”,强化《条例》应用,推行法治建设,对建设单位分账管理、保障人工费拨付、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对《条例》执行较差项目开展差别化管理,实施“以罚促管”。同时提高检查频次,专项检查由每季度改为每月组织开展,运用“红黑榜”及时通报,保持欠薪治理高压态势。

(三)强化数据分析考核,共建治欠联合机制

每月梳理总结投诉案件,对发生重复投诉的苗头性隐患第一时间介入。以四项制度执行情况为基础,根据企业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实名制平台运行情况对企业落实四项制度的工作进行考核、打分和评价,形成数据分析直接挂钩企业的信用评价、评优评先、市场准入等行为。对建筑企业四项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我处将根据相关规定采取公开通报、提请对相关企业和人员不良信用记录、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请限制市场准入、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处罚措施。



                                                                             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