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各施工单位、各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单位:
2025年6月5日,我站在对CR22024地块日常巡查中发现,该项目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江苏丰悦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塔式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具体表现为:
1.未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现场施工条件。现场塔式起重机采用非说明书中基础形式,安装方案未经专家论证、安装过程未按照危大工程管理,现场仍然组织塔式起重机安装作业。
2.安拆告知信息与现场实际不符。告知信息中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塔式起重机基础为预埋节,实际为预埋地脚螺栓;现浇混凝土固定基础验收表中基础形式未按照非说明书中基础形式验收;现场辅助汽车吊型号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未校核其运行路线及作业位置承载能力。
为严肃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苏建质安〔2019〕37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拆(顶升)、附着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3〕174号)、《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通建安监〔2020〕9 号)等文件要求,自通报之日起三个月内,暂停江苏丰悦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南通市主城区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含顶升、附着)业务。请江苏丰悦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通报之日起30天内将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复核的整改资料报送我站。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