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建安监〔2021〕43号
(第4期 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9日)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以及《关于研究做好市区建筑和轨道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和防台防汛工作会议纪要》(第1号)、《关于切实做好轨道交通工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房屋建筑工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住建安〔2021〕16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检查的通知》(通住建安[2021]168号)等文件精神,住建局牵头安监、质监两站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检查和督查。现将有关疫情防控检查、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日常检查情况
本周两站开展房屋建筑和轨道交通防疫检查共51个项目,核查在建项目签订《核酸检测承诺书》情况,并开展每日疫情防控情况统计,详细掌握项目部人数、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健康码、行程卡等情况。本周检查共出具隐患整改通知书27份,发现问题29条。通过近期建设工地防疫工作检查,大部分项目部防疫管控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二)市局督查情况
本周防疫督查总共对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机电02标、土建08标、R20026地块二期工程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查,形成《市区建筑工程疫情防控工作检查表》共7份,发现存在防疫问题、漏洞9个。各组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及现场察看,督查了在建工程疫情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督查反馈来看,各单位和在建工程能够严格落实有关要求,防疫工作井然有序,各工程尚未发现发热症状人员,尚无重点疫情人员流入,总体疫情控制较好。但仍有个别项目存在疫情防控管理不完善、执行制度不严格等问题。
二、工作成效
(一)各施工单位在建工程项目部按方案开展防疫工作。大部分项目部建立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24小时人员值班制度,采取封闭管理,落实门卫制度,查验进出人员健康码和行程码,并做好体温测量工作。
(二)积极开展人员排查,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动态进行了细致的摸排。大部分项目部按要求建立了施工现场人员疫情摸排台账,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工人的健康码和行程码等信息进行了排查。项目部基本完成了现有在场人员的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工作。
(三)杜绝人员聚众活动。各项目部都能做到减少人员聚集、食堂实行分餐等措施。
(四)防疫物资准备完善。各项目部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准备充足,持续做好发放和使用记录。
三、存在问题
(一)企业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个别项目建设单位未履行首要责任,未明确施工现场防疫领导小组主要责任人;部分监理企业对防疫要求认识不足,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防疫问题督促整改不到位。
(二)项目部落实防疫措施不严。部分项目部对全员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核酸检测情况摸排不严;部分项个别工地体温测量记录缺漏,门卫制度落实不严;部分项目部未严格落实食堂分餐制,人员用餐未采取分隔措施。
(三)宣传力度有待提升。个别企业、项目部对上级防疫文件宣贯工作不到位,没有认真学习;缺少形式多样的宣传形式,人员集中的主要区域缺少针对性防疫宣传;现场对建筑从业人员开展的防疫教育频次较少。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压实参建单位常态化防疫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履行牵头责任,负责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挥、协调和保障等事项。总包单位负责各项工作组织实施,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将防疫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监理单位负责审查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督促施工现场疫情隐患整改,对存在防疫措施漏洞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二)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全员管控。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封闭管理、实名制管理,认真开展全员防疫排查,发现苏康码或行程卡非绿色、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确诊、可疑患者密切接触的人员,均应做好隔离及报送工作。要规范发热人员的处置程序,一经发现发热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对发热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采取相应的隔离、防护消毒措施,并迅速报送属地政府及防疫部门。要加大对人员聚集场所的管控力度,严防人员聚集现象出现。
(三)保持防疫物资储备水平。各企业要做好长期防疫的准备,及时补充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确保防疫物资向最需要、最短缺、最前线倾斜。
(四)做好防疫宣传和组织工作。参建单位要排查未接种疫苗和未接受核酸检测人员,做好工地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工作的宣传引导,新进场人员要安排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施工单位要定期开展施工从业人员的防疫教育,组织学习宣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管理规程》等文件规范,科学合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
(五)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检查。质安监两站将根据疫情情况,结合信息化手段实行差别化管理,对管辖区域内疫情管控较差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在排查中发现凡不具备疫情防控条件的(包括但不限于:没有全员核酸检测、没有落实统一管理、封闭管理、实名制管理和应急管理的)一律停工,工地一律封闭。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