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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南通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征集时间:

    2025年05月28日 - 2025年06月28日

  • 征集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南通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4〕44号)等规定,结合南通实际,我局起草了《南通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ntzjjzbc@163.com。

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707办公室(邮编:226007)。来信请注明“《南通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8日。

附件:南通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8日

南通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我要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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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稿说明

2023年9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探索实践规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做好政策和项目储备。2025年2月18日,住建部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建设工作现场会,会议要求各地要开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的制定。 参照国家确定的发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第一批城市和扩围城市经验做法,牵头起草了《南通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分总则、房源筹集建设、申购和配售、售后管理、附则五部分,分别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定义、发展原则、职责分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源筹集建设途径、资金来源;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准入标准、轮候方式;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封闭管理、退出方式以及文件施行开始时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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