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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主题:

    《南通市市区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后评估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 征集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 2025年05月30日

  • 征集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通市市区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后评估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为全面、客观、准确了解《南通市市区城市照明管理办法》通政规〔2019〕5号(以下简称《办法》)自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科学评价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办法》后评估工作,现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意见。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

二、征集内容

《办法》自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

三、征集方式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江苏众瓴律师事务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19楼,邮编226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后评估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 373235515 @qq.com。

附件:《南通市市区城市照明管理办法》(通政规〔2019〕5号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0日

005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市区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的通知.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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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稿说明

《南通市市区城市照明管理办法》于2019年4月30日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了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及管理机制、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要求、城市照明建设资金和维护经费、功能照明设施要求、景观照明设施要求、损坏城市照明后果等内容,是我市市区近年来开展城市照明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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