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查,2022年5月科顺防水材料相关代理企业“南通永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存在采购并销售假冒侵权防水卷材、伪造已登记注册商标标识的问题,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现将相关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 取消代理企业“南通永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申请的有关科顺防水材料的南通市建筑材料、构配件登记证明,编号为:通建监登记(2021)F073号、(2021)F093号、(2021)F099号、(2021)F104号、(2021)S058号、(2021)S085号、(2022)F001号、(2022)F024号、(2022)F032号、(2022)S010号、(2022)S011号、(2022)S020号;
2. 自通报之日起,暂停对南通永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有关材料登记的代理认可;
3. 由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疏于对代理企业的管理,自通报之日起一年内,有关科顺品牌防水材料生产企业在南通地区进行材料登记的,须由生产企业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登记;
4. 采用科顺品牌防水材料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落实防水材料验收、检验、使用的有关规定,检测机构收样时即刻将收样信息报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防水材料质量监管,提升建筑工程渗漏综合治理水平,提以下几点要求:
1. 自通报之日起,所有防水材料登记除提供原规定材料外,另须提供仓库清单(附照片)及南通全市的待供工程项目清单;
2. 在防水材料专项整治期间,各检测机构收样当日将收样信息报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样品收样后应全过程视频监督管控;
3. 各责任单位应根据相关要求做好防水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送检)、检测及施工环节的质量管控,杜绝弄虚作假、杜绝未检先用;
4. 我站将加强防水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送检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