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小区物业管理纳入市政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是城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城市环境、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关系居民切身利益。自1994年我市引入市场化物业管理以来,全市物业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企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但企业总体发展情况还不理想,服务水平与广大业主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您的建议,针对性强,为我们如何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开拓了思路,具有很强的工作指导性。近几年,我们坚持问题导向,致力于物业管理行政职能转变,深度实施管理体制下沉,积极探索尝试,突出常态长效,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行为,逐步破解物业管理难点问题,提升居民生活满意度。
一、加强住宅小区车位销售和使用管理
住建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及时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产权车位只售不租的违法行为,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居民小区公共部位机动车停放管理,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经业主大会授权,通过安装道闸、实行单侧停车、开展停车收费等方式,在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盘活小区停车资源。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停车收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积极推动地下空间开放工程,将保障性住房小区地下闲置的产权车位、人防车位,免收车位租金提供给居民使用,仅收取适当的车位管理费,目前崇川区试点的180个安置小区已有151个实现开放,有效缓解了小区停车难题。
二、探索推动物业管理与市政管理融合
环卫服务属于市政公用服务的组成部分,将小区物业管理纳入市政管理范畴,无论是从行政管理职责分工方面还是在具体实施方面,国内和我市都有了不少探索,也有一些成功的案例。我市一些城市的同一政府部门同时负责市政环卫行业和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管,对推动物业和市政管理融合具有独特的优势。同时,万科、碧桂园等国内领先的物业服务企业也在加快进军市政环卫市场。因此,具备条件的区域,在理顺部门职责、部门高度协同的基础上,推动将物业管理纳入市政环卫管理范畴,高效开展小区垃圾分类和清运管理、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停车管理等活动,从而推进小区内外一体化管理,提升小区物业管理质效。
三、健全完善居民小区共建共治协调机制
相关部门根据《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履行职责,加强联动配合,推动小区联合执法。制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由发改委适时对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住建部门持续开展检查考核,确保物业服务质价相符;住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停车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开展小区消防车通道整治,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及时发现报告并协助处置小区违法建设、违规装饰装修行为。同时,不断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共商共管共治物业管理难题,协调解决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共同创造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