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4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进一步强化违规拆改房屋承重结构 专项整治工作的建议)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10-15 16:06 累计次数: 字体:[ ]

朱正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违规拆改房屋承重结构专项整治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不断发展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对房屋装修越来越重视,在提高实用性的同时也更加追求个性化、美观化,但在装修过程中,存在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改变房屋用途等违规行为。我市高度重视房屋装修改造管理,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房屋装修违规拆改整治工作。

一、工作举措

(一)完善法规规范。出台了《南通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并于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重点规范了房屋装饰装修活动:一是采取了“禁止+许可”的制度模式,对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和擅自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房屋荷载的行为,设定为禁止性行为,划定了“装修红线”;对于房屋装饰装修涉及改建、扩建或者改变外立面的,要求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手续;对于住宅装饰装修涉及在楼面结构层开凿、扩大洞口的,创新设定了房屋楼面结构变动许可,明确了许可条件、方式和程序等。二是明确了装饰装修的行为规范和监管模式,明确了业主、施工单位、物业服务人和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形成“行为—治理—处理”的闭环;规定了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和物业服务人在装饰装修活动中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包括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开展装饰装修活动,施工前向物业服务人办理登记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行政许可内容,完工后应当验收合格等。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加强对装饰装修活动的巡查;对拒不办理登记或者拒绝和阻碍巡查的,按照规约禁止装饰装修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及时劝阻、制止危害行为并报告等。三是设定了行政处罚,对未依法取得许可擅自施工或者超出许可范围施工、装饰装修开工前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的,规定了罚则,同时结合我市作为执法权相对集中试点城市的实际情况,明确城管部门履行执法主体职责。

(二)完善监管机制。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对依法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按属地管理、下沉管理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业主和施工方落实施工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受委托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创新管理制度,建立“四项管理制度”,一是建立网格巡查发现制度,整合基层网格管理,建立健全辖区工程安全监管网格图;二是建立风险告知及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告知,按照“预动工、先承诺”原则,业主或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承诺;三是建立工匠管理制度,对个体建筑业工匠进行登记造册,开展业务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四是建立监管巡查督查制度,分片包干,制定巡查计划,强化安全监管。

(三)加强条块协同。加强与城管部门沟通,就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类案件处置工作进行多次会商,进一步建立完善城管与住建、执法与管理的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崇川区制定了《崇川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试行)》,成立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作了查处拆改房屋承重结构类案件标准化视频,供其他地区学习借鉴。崇川区建立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监管联络员工作群,多次召开联络员专题会议,狠抓源头管控和入户勘验协作工作,提升举报投诉案件处置效率。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对相关行为予以制止和整改,对涉及违法犯罪的坚决予以打击处理。2024年以来,全市共接报涉拆改承重墙警情10起,均在第一时间内落实民警上门制止,调处纠纷的同时对行为人予以安全教育,积极协助对违法违规问题予以处理。

(四)加大执法力度。市城管局召开了全市城管系统拆改房屋承重结构类案件处置工作专题会议,加强市区两级联动,积极协调解决执法难点问题,提升案件处置效能。印发了《关于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案件处置的指导意见》,明确案件查处流程和工作要求,多次牵头属地执法部门和住建部门专业人员及时赴现场处置市民反映强烈的案件,定期收集汇总各地拆改房屋承重结构类案件办理情况,并进行跟踪指导。2023年6月专班成立以来,共受理案件951件,去除重复案件后实际为527件,目前已入户475件,有违规拆改承重结构行为的144件,其中已整改128件,当事人正在整改16件。

(五)强化消防审验。为破解既有建筑装修改造中因功能改变无法办理消防审验的难题,市住建局、消防支队等4部门联合出台了《南通市区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消防联合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一方面解决既有建筑安全管理的问题,明确了两种情形(已建成20年及以上、房屋存在拆改结构及改变使用功能或明显加大使用荷载)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前,要委托有资质的鉴定单位对既有建筑进行结构设计安全的鉴定(检测)和建筑安全的技术评定;另一方面,采用正、负面清单和属地、部门间联动的方式进行规划消防联合审查;此外,明确了对周边无严重影响,不需要办理改变土地建设用途或不动产登记证使用性质,经区政府(管委会)书面确认且未列入城市近期改造范围的,可直接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强宣传引导。重点围绕《南通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加强装修普法宣传,通过广场咨询、社区宣传、公益短信等形式,落实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责任,增强居民文明装修、合理使用的安全意识;推行“禁止+许可”的装修拆改制度,落实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职责,发动群众参与监督,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保障安全的良好环境。

(二)突出源头管控。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人落实登记、巡查、报告等职责,在装修前告知产权人(使用人)签订书面承诺和服务协议,不违规加层加盖、不拆改承重结构、不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等;在装修中加强现场巡查,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街道或有关部门;对于拒不办理登记、拒绝或者阻碍巡查的,禁止装修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三)加强巡查监督。指导崇川区建立完善既有房屋安全专职网格巡查机制,做到网格长、网格员定人、定岗、定责。发挥网格员、综合执法人员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强化日常监督巡查,对产权人(使用人)主动报告和承诺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积极探索联合惩戒机制,推动违法违规行为整改闭环,实现打击违法行为与消除安全隐患双重目标。

(四)出台指导意见。根据《南通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住宅装饰装修涉及在楼面结构层开凿、扩大洞口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开工前申请办理房屋楼面结构变动许可。推动出台《关于南通市房屋楼面结构变动许可的指导意见》,规范房屋楼面结构变动许可实施程序,指导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及各地房屋楼面结构变动许可办理、审批和监督工作。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