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99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城乡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11-15 10:35 累计次数: 字体:[ ]

唐明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1994年我市引入市场化物业管理以来,物业管理的规模不断扩大,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物业企业服务水平也在不断提升。您在建议中指出的问题,反映出我市物业服务企业总体发展情况还不理想,服务水平与广大业主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致力于物业管理行政职能转变,深度实施管理体制下沉,突出常态长效,加速推进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管理体系,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行为,逐步破解物业管理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居民生活满意度。

一、不断压实物业管理工作属地责任

充分发挥“市级指导、区负总责、街道落实、社区协助”四级管理体制优势,落实以街道为主体、社区具体负责、县级主管部门指导与协助的属地管理责任,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管理的长效工作体系,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共商共管共治物业管理难题,形成党建引领“四位一体”治理模式。对企业服务管理实行街道(镇)月考、县级季考,将考评结果与企业参加招投标资格、小区创优达标评比和物业费补贴发放挂钩。

二、持续强化物业服务行业指导监督

一是通过培训不断提高行业相关人员整体素质。加强对街道(镇)、居(村)民委员会一线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结合《民法典》《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施行,持续开展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充分发挥各级物业管理协会作用,组织开展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完善人才培养机制,通过组织企业高层、项目经理和消防、房屋维修等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搭建专业团队和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二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为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市住建局制定出台《南通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优化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制度,更新评分标准,突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在网络管理平台实时记录和公开企业信用评价状况,将企业信用评价情况作为分类监管、评先评优、招标投标的重要依据,促进行业优胜劣汰。三是持续深化“421”常态检查。为确保质价相符,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的日常延伸,市住建局在市区持续组织开展物业管理小区环境维护和电梯、消防安全“421”常态检查,突出检查和整改结果的运用,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后期落实整改不及时的企业,予以扣减信用分处理。今年上半年,已累计检查20个批次,发布通报10期,共检查124个物业管理小区,涉及76家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并督促企业整改各类问题3000多个。

三、深化老旧小区长效管理

坚持建管并重,靠前谋划,完善小区改造后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物业管理全覆盖,保持和不断巩固改造成果。一是构建市场化物业管理体系。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牵头,向社会公开招标选聘优质物业服务企业。二是探索试行“物业服务社”管理模式。按照“党建引领、公益为民、治理融合、专业外包”的总体思路,对暂不具备实施市场化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探索试点社区物业服务社管理模式,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统筹社区服务资源,为小区提供保洁、保安、保绿等基本服务保障,解锁老旧小区改造后长效管理新模式。三是引导居民树立物业管理理念。加强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引导老旧小区居民树立城市生活消费观念,自觉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主动参与和支持物业管理活动。倡导文明生活方式,纠治居民毁绿种菜、乱堆杂物等陋习,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四、积极化解住宅小区行政执法难题

面对小区内发生的违章搭建、违法装修、毁坏小区绿化、超价格标准收费等行为,住建部门积极配合城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建立物业管理小区行政执法局际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建立物业管理小区违法行为管控机制,实现部门间行政执法、行业监管资源的优势互补,构建快速高效的违法行为处置机制。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检查巡视,对小区内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劝阻,并第一时间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举报。将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区域内违法行为的管控与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挂钩,凡是没有及时发现违法,或发现后未及时上报执法部门的,实行联合惩戒,纳入不良信用信息予以扣分,逐步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不断提升基层社区治理能力

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社区治理,鼓励群众参与社区治理,有效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一是完善“五社联动”资源联动机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加强与公共卫生委员会的工作联动,积极推动“五社联动”机制,促进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融合,积极参与到做好社区治理和小区管理各类工作中,调动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积极性。二是鼓励居民参与社区协商。指导各地灵活运用庭院协商、楼道协商、板凳协商等多种形式,将社区听证会、社区评议会等方式有效整合,引导村民在家门口参与村组事务,积极鼓励居民针对小区物业管理等难题,通过召开议事协商会等,让居民参与到社区改造、治理中来。三是推行“积分制”管理工作。调动群众参与,强化自治实践,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引导作用,通过适当积分奖励,动员村(居)民参与治安、房屋维修、基础设施改造等方面,促进社区共建共治共享。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