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监工程参建单位,各项目部、监理部:
为进一步做好主城区在监房屋建筑工程高处坠落事故预防工作,保障高处作业人员人身安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建质〔2024〕27号)、《江苏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苏建质安〔2024〕81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严格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建立健全高处坠落事故预防管理机制,及时足额拨付安全施工措施费。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预防高处坠落工作负总责,应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并落实到各关键岗位人员,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督促各专业承包单位履行分包工程范围内的预防高处坠落职责。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理,并对预防高处坠落工作落实情况实施专项检查。专业承包单位负责施工范围内的预防高处坠落责任落实,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积极做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二、强化高处坠落事故预防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各项目部、监理机构要加大对《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江苏省建筑施工高处坠落预防措施图集》的学习宣贯与执行落实力度,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严格落实人员进场教育、每日班前教育,重点针对高处坠落风险进行教育交底,提升作业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应细化教育交底内容,针对不同施工工艺带来的高处坠落风险进行分类安全技术交底。
三、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各项目部要全面排查整治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等高处作业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无防护不施工、不培训不上岗、先安全后生产,严禁不按规定采取可靠防护进行临边高处作业,发现“生命绳”“水平兜网”等防高处坠落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未正确佩戴系挂安全带开展临边高处作业的,一律严肃处理。
四、强化“三违”行为治理。
各项目部要强化施工现场反“三违”管理,重点整治违章作业,严禁高处作业架子工违章牵引吊物,严禁登高作业车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严禁吊篮作业人员违章翻越各平台活动、严禁起重机械司机与安拆人员高处作业不按规定系挂安全带、严禁使用已淘汰“三点式”安全带或有缺陷安全带等违章行为。
五、严格开展监督执法
我站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紧盯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对企业、项目自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并开展整治“回头看”。对施工现场高处坠落事故预防专项方案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人员职责分工以及现场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的企业和责任人员一律从严处置。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