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南通市主城区建筑工人工资离场结算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发布时间:2024-01-26 字体:[ ]

主城区各施工企业、在建项目: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工资“月清月结”,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按照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做好春节前工资结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工人工资离场结算工作具体要求

施工项目的总承包、分包企业,特别是劳务分包企业,在建筑工人离场时,应签订《南通市主城区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工资离场结算确认书》(以下简称“结算确认书”),明确其经结算后的工资总额及支付日期。

分包企业应按月考核建筑工人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建筑工人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施工总承包企业。总承包企业对所属分包企业的建筑工人工资离场结算工作负全部责任,通过完善企业自身实名制管理,将工资离场结算工作落实到位,依法依约支付工资。总承包单位、分包企业负责《结清确认书》保存留档备查。

二、落实建筑工人工资离场结算工作监管

《结清确认书》是建筑工人工资能够按时足额支付的重要维权依据,也是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的重要举措, 我站将建筑工人工资离场结算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实名制检查,对未全面履行《结清确认书》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列入预警名单,责令限期整改;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将予以通报,拒不整改的,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予以处罚。

附件:《南通市主城区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工资离场结算确认书》

南通市主城区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工资离场结算确认书.docx